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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好“护苗人”检察在行动!

发布时间:2024-05-04 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辽宁检察机关

  关爱未成年人成长专题报道

  

  “青青园中葵,朝露待日晞。”青少年好比青葵,是祖国的希望,民族的未来,检察机关作为“法律园丁”,“护苗”责无旁贷。寒假期间,辽宁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构筑呵护未成年人成长法治屏障、在春节期间开展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回访、更抓住娃娃们假期“充电”好时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探索新形式、新方法,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向纵深开展,全力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让法律保护每个青少年都能向阳而生、温暖绽放。

  

  沈阳

  做好源头守护 让成长环境安全有序

  

  

  

  沈阳市检察院全面把好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相关人员入职源头,强化阻断特殊人群对未成年人侵害。通过多次调研走访市民政局,积极探索创新入职查询制度路径,建章立制扩大入职查询范围,跟踪监督确保入职查询制度落地落实,以更优检察履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从未成年人知法用法源头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学校+社区”等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精心制作3部动漫法治宣传课件、1部微电影,通过改编案例、以案释法,综合采用播放动漫视频、展播法治教育手抄报等新颖形式,升级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技能包”。

  

  丹东

  情续“检察蓝” 与“困境少年”的新年之约

  

  

  

  丹东市检察机关持续深入开展国家司法救助跟踪回访,进一步延伸司法救助工作。春节期间,丹东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办案团队驱车百余公里,先后赶往凤城市青城子镇、宽甸县看望未成年人迟某、于某,在申请司法救助、启动联合社会协同救助后,“按约定”定期回访看望“困境少年”,为他们送去检察温暖、新年祝福和希望的力量。通过回访,检察官们及时掌握了被救助人的生活实际,确保每一笔救助金能够用到实处,巩固国家司法救助的实际成果。

  

  沈阳和平

  寒假普法进行时 打开“未检+”新格局

  

  

  

  寒假来临之际,沈阳市和平区检察院与星河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联合利用线上课堂的方式,为南昌新世界中学的学生带去“防校园欺凌”小课堂。对校园欺凌的定义、校园欺凌的种类及特点、危害后果、预防及应对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检察机关打开“未检+”社会支持体系新格局,通过检家联动、检校联动、检社联动等多种形式“对症下药”,检校携手,共同营造安全校园环境。

  

  本溪明山

  抖音直播兔年第一课

  温暖童心爱常在 关护成长向未来

  

  

  

  本溪市明山区检察院利用该院门户网站和“两微一端”平台,向全区各界人士发出走进抖音直播间的邀请,开播“明明未检团队”的“暖童心护成长”兔年第一课,并为大家送上未成年人法治宣传的“元宵福袋”。本次直播内容从民俗到家庭教育促进法,从寒假安全常识到少年健康生活,互动不断,收效显著,引起了明山社会各界网友的广泛关注,拓展了未检工作社会宣传覆盖面,切实提高了儿童法治意识、自护意识、维权意识。

  

  黑山

  寒假普法“不打烊” 检爱护航促成长

  

  

  

  2月7日上午,黑山县检察院联合团县委共同走进黑山县光荣社区,为孩子们上了一堂题为“如何远离伤害,保护自己”的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法治课。课上,检察官以近年来发生在本地的实际案件为例,通过视听结合、趣味漫画、以案释法等形式,围绕如何预防性侵害、预防校园欺凌、规避生活中存在的风险等方面,讲述了常见的青少年犯罪类型和未成年人被侵害情况。通过把法治宣传教育从校园延伸到社区、从学期延伸到假期,不但让小朋友们加深对法律知识的了解,更为他们穿戴上了“法律”武装的盔甲,增强了孩子们的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锦州古塔

  罪错少年迷途知返 未检关爱春风化雨

  

  

  

  近日,刚满18岁的周某为锦州市古塔区检察院送来锦旗,表达两年前自己参与网络诈骗后得到未检办案人帮助,至今已经走出阴霾、努力回馈社会的感激之情。古塔区检察院未检办案组与社会工作者曾对周某展开过深入社会调查,考虑到其年龄、认知能力的局限性以及现实表现等情况,综合分析了涉案情节,对其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和相对不起诉决定,并依法通知侦查机关对其犯罪记录予以封存。跟踪帮教期间,针对周某涉罪后心理压力大、情绪低落、厌世等心理问题,古塔区检察院聘请心理专家对其进行心理疏导,鼓励他重建信心,把握人生。在检察官的帮助下,周某先后尝试豆腐制品制作、物流运输、室内装修等行业,最终走出低谷,蜕变归来。

  

  

  


原文链接:http://www.ln.jcy.gov.cn/xwdt/dfdt/202302/t20230209_398875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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