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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丨接力助学,为事实孤儿擎起希望之伞

发布时间:2024-05-04 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不管你在哪里,检察院都永远是你的家,这里的很多叔叔阿姨们都很关心你,要经常跟我们联系,多给我们讲讲你在学校的学习和生活情况,我们期盼你的消息。”

  

  近日,昌图县前双井镇巨龙村事实孤儿鑫鑫(化名)在铁岭两级检察机关和昌图县民政局的帮助下,进入到辽宁省光明学校学习。在这场接力助学中,检察机关为事实孤儿撑起了希望之伞,用检察温情守护“少年的他”。

  

  

  

  鑫鑫10个月的时候父母离家出走,十年来音讯全无。他由年迈的爷爷奶奶抚养,生活非常困苦。

  

  2018年,铁岭市检察院选派的驻巨龙村第一书记朱元兴在走访中了解到鑫鑫的情况,朱元兴非常关心这个不幸的孩子,不仅经常来看望他,还给鑫鑫和村里的留守儿童开办了义务补课班,讲授文化与法律知识。

  

  

  

  市检察院党组听取朱元兴等驻村干部的汇报后,指示他们要在大力开展扶贫工作的同时,关爱留守儿童,守护他们健康成长。从此,鑫鑫就有了好多“检察官爸爸妈妈”,检察干警们经常利用休息时间去看望、帮助他。

  

  

  

  “学最好的别人,做更好的自己。”

  

  2019年的六一儿童节,铁岭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元来到巨龙村,陪鑫鑫和村里的十余名留守儿童度过了一个不一样的儿童节。这是李元当时对鑫鑫的寄语。

  

  此后的几年中,李元和市检察院的班子成员一直密切关注他的成长,鼓励他努力学习、提升自我,不仅要遵纪守法,还要善于用法律保护自己,将来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随着年龄增长,爷爷奶奶逐渐力不从心,无法照顾鑫鑫的生活和教育,孩子的未来成了亟需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2022年伊始,市检察院与昌图县检察院就鑫鑫的上学问题开始联系相关部门。昌图县检察院多次与镇党委、县民政局沟通,研究相关法律规定和解决办法。最终,经多方努力,将鑫鑫认定为“事实孤儿”。在昌图县民政局的大力支持下,辽宁省光明学校同意接收鑫鑫入学。

  

  

  

  今年三月初,鑫鑫带着殷殷嘱托,在两级检察院干警和昌图县民政局工作人员的陪同下,来到光明学校办理了入学手续,开启新的人生。

  

  事前,干警们为鑫鑫准备了各种学习和生活物品。鑫鑫激动地说,一定珍惜来之不易的机会,好好学习,健康成长,长大之后也要做一名检察官,奉献和回报社会,绝不辜负叔叔阿姨们的期望。

  

  

  

  铁岭市检察院表示,接下来将制定关怀计划,继续关注鑫鑫的成长状况,在寒暑假和重要节日选派“检察家长”陪伴他参加各种活动。要不断夯实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基础,关注像鑫鑫这样的事实孤儿,以及司法案件中的未成年群体的成长情况,拓展帮扶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提升帮扶工作成效,保护未成年人健康茁壮成长。

  

  


原文链接:http://www.ln.jcy.gov.cn/xwdt/dfdt/202303/t20230315_404596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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