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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丨“未”爱守护 探索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工作走深走实

发布时间:2024-05-04 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庄河市检察院注意把握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新特点,能动履职、融合履职,释放未成年人检察制度效能,强化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携手有关部门共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秉承“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

  

  

  

  为更好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庄河市检察院探索建立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机制,把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案件归口未成年人检察团队统一办理,打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组合拳”。通过提前介入、依法提出量刑建议、加强侦查和审判监督等形式形成司法震慑力,为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构筑起安全“防火墙”。

  

  

  

  该院以“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为契机,依法严厉打击针对未成年人的各类侵害行为。庄河市检察院会同市文旅局、市公安局对辖区内密室逃脱、网吧等经营场所进行专项监督检查;通过实地走访、面对面交流等方式对辖区内“剧本杀”等娱乐经营场所进行重点抽查,规范经营秩序,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推动“法治进校园”普法活动常态化,注重法治宣传向农村地区倾斜,不断强化农村地区未成年人、留守儿童尊法、学法、守法意识。

  

  共画“同心圆” 加强“双向保护”

  

  “我们的工作不仅是办理未成年人涉嫌的犯罪案件,更重要的是通过教育感化使这些孩子实现自我救赎、重新回归家庭、顺利融入社会。”庄河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钟媛表示。

  

  

  

  工作中,未检检察官尤其注重强化对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和矫治,对主观恶性不深、犯罪情节较轻的“问题少年”,依法适用轻缓刑事政策,力促涉罪未成年人迷途知返、改过自新。对主观恶性较深、犯罪手段残忍、社会危害较大的未成年人犯罪依法惩治不纵容。与此同时,强化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和救助,积极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以“保护性办案、多元化普法、专业化疏导、修复性救助、社会化帮教、融合性履职”为导向,组建了“同心圆未检工作室”,完善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保护帮教体系。

  

  

  

  在办理一起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时,未检检察官在调查期间始终关注着受害未成年人小朵(化名)的心理变化,聘请专业机构对其心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根据评估报告对小朵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心理疏导,陪同其走出创伤阴影。因为小朵未得到被告人赔偿且家中父亲患病无劳动能力、母亲收入微薄生活困难,检察机关为小朵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1万元,并协调社区网格员、入网格检察官持续关注小朵成长情况,与辖区民政、妇联等部门沟通对其实行全方位多维度关爱。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小朵逐渐恢复信心,学习生活步入正轨。

  

  数据赋能 助推监督提质增效

  

  

  

  

  庄河市检察院以“靶向应用、高效监督”为导向,注重大数据赋能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充分挖掘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文书资源潜能,整合未成年人民事保护、行政保护、司法保护等多方资源,从个别案件及数据中摸索出具有普遍性的类案监督线索,打造了“早干预早预防罪错未成年人三级预警监督模型”,截至目前已筛查出预警信息100余条。根据模型数据反映出来的各类倾向性问题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推动建立罪错未成年人网格化帮教体系,着力形成“办理一案、监督一类、治理一片”的数字检察监督思路。

  

  

  

  该院按照上级检察院部署积极协调“非羁码”应用推广,初步实现监管设备从有形到无形的跨越。“管理非羁押人员主要依靠办案民警和检察官的力量,但往往是‘一对多’模式,工作量和工作难度都很大。在未成年人涉嫌犯罪的案件中我们本着最大限度给予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力求减少涉罪未成年人羁押过程中受不良影响再犯罪的可能,给予他们改过自新机会,使他们能够真正回归家庭、回归社会,在这方面,‘非羁码’的推广使用对助力涉罪未成年人精准帮教起到了很大作用。”第一检察部主任王强表示。

  

  有温度的司法 深化未检融合履职

  

  日常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绝不是偶然发生的,背后有很多来自社会、家庭、学校方面的综合因素,将这一份守护明天、守护未来的事业做到极致,真正让未成年人沐浴在司法的阳光下茁壮成长,是每一位未检检察官的理想与期望。

  

  

  

  庄河市检察院立足基层检察职能引领乡村法治建设,累计向市妇联、街道、社区等赠送《强制报告制度海报》600余份,实现辖区乡镇(街道)宣传全覆盖。与市司法局等相关单位会签《关于加强和规范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协作配合的意见》,提升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矫正质量。

  

  深入推进“检察+网格”工作机制,拓展未成年人保护线索来源渠道,从源头构建未成年人保护格局。通过“普法小课堂”等多种方式提供法律咨询,帮助涉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强化监护教养意识和责任,进一步提升其教养子女、和睦家庭的能力,督促其对未成年人知法守法、自我保护、身心健康等方面的关注与投入,为未成年人成长发展提供良好家庭环境保障。

  

  

  

  

  “你们时刻挂念着他们生活、学业情况,我替孩子们谢谢了。”陪同走访的村干部高兴地表示。为使机关党建和未检业务深度融合,进一步擦亮庄检党建品牌,未检检察官在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帮扶等融入乡村振兴共建措施的同时,与村网格员深入沟通、了解情况,对岭东村留守儿童家庭进行逐户实地走访,对留守儿童的居住情况及家庭生活情况清单化梳理,并根据调研情况为5户家庭送去慰问品,让这些孩子们充分感受到了来自检察机关的司法温度。

  

  


原文链接:http://www.ln.jcy.gov.cn/xwdt/dfdt/202309/t20230925_596172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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