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廉政内参 > 正文

矛盾化解后,七旬老人收到了一份“礼物”

发布时间:2024-05-04 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我这些年为了儿子离婚官司东奔西跑,律师费花出去五万多,却没有得到满意结果。当我第一次踏进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检察机关使我感受到了温暖,心里的石头也能落地了,感谢检察官们!”近日,锦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办理一起七旬老人的上访案件,以真情实意取得当事人柴某某的理解和支持。

  

  2018年10月,柴某某不满律师的代理服务,向某司法局投诉该律师违规问题。某司法局调查后将案件转至律师协会,律师协会给予该律师训诫处分,该司法局作出《息访协议书》并与柴某某共同签字,律师事务所自愿退回90%的代理费。但柴某某对处理结果不认可,以不作为为由,对该司法局的工作人员进行投诉。2021年10月,柴某某诉至锦州铁路运输法院,要求撤销或变更《息访协议书》。该司法局依法履职,赔偿损失。经法院一审、二审(主动撤回上诉)、再审,柴某某的诉讼请求均未得到支持。柴某某向锦州铁路运输检察院申请监督。

  

  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组成办案组,通过“拉家常”向柴某某了解情况。承办检察官查阅柴某某儿子离婚纠纷案不同诉讼阶段判决情况和网上信访2.0系统发现,申请人柴某某对其参与的各个诉讼程序均对相关法院审判人员进行投诉,就案涉受委托律师违规处理问题先后多次信访。但通过调查核实,未发现司法局工作人员、法院审判人员存在违法办案问题。案涉律师虽确实存在违规问题,但已经依照法定程序依法进行处理,处分的力度、方式、方法适当。

  

  

  

  

  “该案涉及行民交叉问题,法律关系复杂,当事人分歧意见较大,重复信访风险高,我们针对该案的行政争议精心制定化解方案,最大限度降低重复信访风险,彻底打开申请人心结。”承办检察官表示。

  

  

  

  检察机关从引发行政争议的关键点《息访协议书》入手,与司法局对接,了解前因后果,制作全案流程图,询问案涉当事人,复核相关证据。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和心理疏导是本案定分止争的关键。检察官多次到柴某某家走访,从情理、事理、法理三方面对申请人进行耐心细致的心理疏导工作,逐渐消除了当事人的敌意和抵抗情绪。在检察官的努力下,柴某某逐渐认同法院判决,并表示了初步和解的意愿。

  

  

  

  锦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就该案举行听证会,邀请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市委党校政治理论教研室主任、某律师事务所主任担任听证员。参会人员一致认为,本案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不应该支持监督申请,建议共同对本案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充分打开当事人心结,彻底化解矛盾。

  

  “法院判决本身没有问题,但是老百姓的心结一直没有得到解决,今天检察机关组织听证,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情怀。”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表示,“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主动担当作为,多方沟通协调,积极化解矛盾,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司法为民,通过听证搭建了对话平台,效果非常好。”

  

  

  

  检察官们的务实举措和真情实意得到了柴某某的信任,表示检察官们不仅在调查询问时给他充分表达意见的机会,还非常关心他的生活,决定撤回监督申请,针对本案不再进行信访,从此息诉息访,主动提交书面撤回监督申请书。

  

  了解到柴某某有主动学习法律知识的意愿,承办检察官再次登门拜访时,给柴某某送来了《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汇编等法律书籍。至此,本案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画上圆满的句号。

  

  


原文链接:http://www.ln.jcy.gov.cn/xwdt/dfdt/202310/t20231008_5971109.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