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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举办“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助力美丽辽宁建设”检察开放日活动

发布时间:2024-05-04 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深化生态文明司法保护,集中展现检察机关助力生态环境保护的成效,凝聚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共识,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按照最高检统一部署,省检察院于9月19日举办“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助力美丽辽宁建设”检察开放日活动。16位来自社会各界的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以及省检察院“益心为公”志愿者受邀参加了此次活动。

  

  

  

  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鑫出席活动并讲话,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张为参加了座谈,省检察院一级高级检察官李玉娇介绍了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部分代表委员和“益心为公”志愿者进行了交流发言。

  

  高鑫强调,年初以来,新一届省检察院党组提出了“围绕两条主线、抓住三项重点、落实四个全面、用好五个抓手”的工作思路,带领全省检察机关在争先创优、补齐短板、提升能力和改进作风上下功夫,在强化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能动创新履职上求实效,以更高质量的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建功新时代、展现新作为,多项工作得到省主要领导同志的批示肯定,工作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一直以来各位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关心帮助和监督支持。代表委员从群众中来、活跃在社会各条战线,是检察机关联系群众最直接的桥梁和纽带,也是检察机关执法司法活动和队伍建设的监督者和检察改革发展的有力推动者、支持者。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是体现人民至上的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是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和法治责任。

  

  高鑫表示,近年来,省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和省委部署要求,坚持把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与检察工作有机融合、一体推进,不断完善联络工作机制、改进联络方式、强化联络效果,实现联络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和常态化,切实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希望各位代表委员和“益心为公”志愿者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及时反映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新要求、新期待,及时指出检察队伍和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检察机关将坚持把办好代表委员建议作为改进检察工作的重要环节,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与检察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主动借智借力,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张为副检察长在座谈中表示,多年来,在省检察院党组的高度重视下、在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辽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从制度确立到落地生根,立足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各项工作推动有力有序,多件案件被评为全国典型案例,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大有可为、大有作为。希望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益心为公”志愿者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融入式”参与和体验检察工作,为做好各项检察工作提供智力支撑。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研究员孙东明表示,通过省检察院的代表委员联络工作,能够以多种形式深度参与到检察办案和检察履职当中,对检察工作的新进展有了更多维度的理解,切实感受到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的决心。希望检察机关能够继续搭建联络平台、拓宽民意沟通途径,向人民群众传递更多检察温度。同时,也会借助全国人大代表的“朋友圈”宣传检察工作,讲好检察故事,助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省检察院“益心为公”志愿者、省残联权益保障部主任白滔表示,近年来,辽宁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坚持以公益为核心,办理了一批涉残疾人、老年人出行保障等公益诉讼案件,推动解决了一系列无障碍设施缺失、破损问题,推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实施,在社会综合治理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省残联将进一步加强与省检察院的协作配合,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机制,让更多的残障人士和老年人享受到法治文明进步带来的美好生活成果。

  

  省检察院“益心为公”志愿者、省水利厅法规审批处处长孙艳飞表示,近年来,省水利厅与省检察院密切配合,在水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打击非法采砂等违法行为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希望进一步加强与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的协作配合,在河湖安全专项执法行动中加强相关案件线索和信息资源的互通共享,凝聚更多对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共识,为推动生态、宜居、美丽辽宁建设贡献力量。

  

  

  

  代表、委员和“益心为公”志愿者还参观了“追寻辽检印迹、书写时代华章”主题展,观看了“检察公益诉讼的辽宁实践”主题宣传片。

  

  

  

  


原文链接:http://www.ln.jcy.gov.cn/xwdt/sjxw/202309/t20230921_595600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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