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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丨“个案办理+诉源治理” 市检察院同市法院、市税务局联合出台《司法+税务协作共治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4-05-04 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为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司法与税务协作共治,助推涉税案件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减少当事人诉累,有效解决民事执行案件金钱给付、财产拍卖中的涉税争议问题,日前,在大连市检察院牵头推动下,市法院、市检察院、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市税务局”)联合出台《关于司法、税务协作共治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结合办理的一起不服法院民事执行行为要求监督的案件,市检察院认真分析梳理了近年来涉税民事审判、执行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堵点”和“痛点”以及税务征管活动在民事审判、执行程序中的“漏点”,并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税务局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搭建“三方”涉税案件沟通平台,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会商重大、疑难、复杂的涉税案件,加强涉税案件线索移送评估和涉税执行案件信息移送等。

  

  经研究,三家单位以会签文件的形式,签订了《实施意见》,建立了“司法+税务”协作工作机制。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税务局将共同组建涉税争议调处工作小组,调处民事执行案件中疑难复杂的涉税争议;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涉税案件的监督工作;法院与税务机关加强执行案件信息共享。

  

  市检察院表示,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不断加强涉税案件诉源治理,认真落实《实施意见》明确的各项任务,进一步加强与审判机关、税务机关的沟通交流,常态化开展协作配合,推动实现司法、税务良性互动,为我市矛盾纠纷化解和服务保障新时代“两先区”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原文链接:http://www.ln.jcy.gov.cn/xwdt/dfdt/202401/t20240103_614756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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