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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检察院高起点推进“两房”建设

发布时间:2024-05-04 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2023年,盘山县检察院以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按照最高检《“十四五”时期检务保障工作发展规划》和《关于“十四五”时期检察机关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以夯实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检察中心工作为重点,高标准开展业务用房改建工作,截至12月中旬,高标准地完成办案区和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改建工作,为检察业务工作提供优质的保障。

  

  院党组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专门成立了“两房建设”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两房”工作的组织领导。院办公室带队采取“走出去学经验,引进来谋发展”的方式,到其他先进院参观、交流,考察办案区、12309建设情况,借鉴好的经验,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前做好应急预案,注重做好顶层设计。

  

  年初以来,该院在省检察院计财装备处服务基层工作小组全力以赴的支持下,与省财政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实事求是反映存在的实际困难,最大限度争取各部门支持。经过不懈努力,2023年7月,省财政安排300余万元资金用于该院办案区和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建设。

  

  盘山县检察院学习借鉴“枫桥经验”,在新改建12309检察服务中心工作中,将过去分散的检察服务窗口全部改建至一楼大厅统一办公。打造了案件受理、结案审核、律师接待等7个不同的功能区域,提供具体工作流程、办事指南、便民业务手册等提示,实现一站式服务,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服务,助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该院按照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设置和使用管理规定》,对原有办案工作区进行升级改造,安装了安检门、隔离门,办案工作区设置科学规范,办案工作区内墙体、桌椅全部实行软包,办案区各入口均采用人脸识别系统。引进ups不间断电源设备,实现了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监控指挥系统一体化综合性独立办案工作区。积极响应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区建设的要求,增设了训诫室、心理咨询和情绪疏导室等未检配套功能室和配套区,提高了未检工作水平。

  

  

  

  

  检察机关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是服务检察办案、强化法治宣传、开展检察业务的重要窗口阵地。盘山县检察院高起点推进“两房”建设工作,不仅规范完善了办案工作场所,提升了办案质效,同时也为人民群众正常法律诉求提供了更加高效便捷的检察服务平台,拓展了司法为民渠道,提升了检务保障工作水平,为检察办案中心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物质保障。

  


原文链接:http://www.ln.jcy.gov.cn/xwdt/dfdt/202312/t20231221_612418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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