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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 守护最可爱的人

发布时间:2024-05-04 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北风凛凛,阻挡不住检察为民的脚步;深冬严寒,冷却不了崇军拥军的热忱。

  

  

  

  “感谢检察院为我解决了后顾之忧,我一定在部队好好干,以实际行动回报党和组织的关怀!”语毕,王某庄重地向在场检察官们敬了一个军礼。2月2日下午,北部战区某部现役军人王某与所在部队领导专程来到大连市检察院,向辽宁省三级检察院的承办检察官们表达感谢。

  

  

  

  2018年,王某的母亲张某被邻居打成重伤,法院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附带赔偿张某十万余元。但因被告人无赔偿能力,致使张某因支付医疗费用欠下七万余元外债,这让本就生活困难的家庭更加举步维艰。

  

  因担心影响儿子工作,张某没有将被打的情况告诉在部队服役的王某。四年未回家的王某偶然间得知此事,对独居的母亲十分挂念。但身在军营、训练任务繁重,无法回家探望,这让远在千里之外的他倍感煎熬。

  


军地衔接
移交救助线索

  

  在与王某谈心时,部队党组织了解到这一情况,遂向沈阳军事检察院寻求支持。很快,通过军地协作工作机制,线索被移送到省检察院。

  

  “军人在前方冲锋陷阵,我们也要守护好他们的家人,不能让军人流血流汗又流泪!”受理线索后省检察院高度重视,立即启动一体化办案机制,指导案件管辖地大连检察机关办理该案。大连市两级检察院迅速行动,一方面,调取案件材料,查明原案办理和执行情况;另一方面,实地走访,了解张某生活情况和主要诉求。

  


三级联动
提升救助效果

  

  经调查,张某因案造成重伤二级,花费10万余元医疗费,被告人虽受到刑事追究,但迟迟未能赔偿。张某早年丧偶,一个人养大两个孩子,儿子在外地服役,聚少离多,女儿远嫁,无力顾及家庭。案发前张某患有多种疾病,常年服药,依靠微薄的社保金维持生活。作为现役军人军属和农村地区困难妇女,张某符合检察机关的救助条件。

  

  为最大限度帮扶困难军属,大连市金州区检察院通过市检察院提请省检察院启动三级院联动救助,用最短的时间完成案件审理、资金拨付,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缓解张某的燃眉之急。

  

  同时,大连市检察院、金州区检察院将张某的情况移送当地妇联组织,妇联组织给张某送去了慰问品和社会救助金;大连市检察院还与市慈善总会通过“司法救助慈善基金”,对其进行了补充救助。

  


多方座谈
共谋协作新篇

  

  

  

  2月2日,省检察院、大连市检察院、金州区检察院与北部战区军事检察院、沈阳军事检察院、北部战区陆军政治工作办公室围绕本案的办理情况、后续社会救助工作以及探索建立军地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协作机制进行座谈。

  

  省检察院介绍了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针对退役军人、困难妇女、“一老一幼”等特殊群体进行司法救助的情况,并表示,将以此次与军事检察院的合作为契机,在线索摸排、联动救助等方面建立与军事检察机关有力协作的长效机制。

  

  大连市检察院表示,通过该案的办理,我们看到了当代军人的优良作风,也感受到了部队对战士们的关心和关爱,用最真诚的心解决官兵家庭的实际困难。今后,大连检察机关将加大和军事检察机关及军队的协作,将检察温暖传递到最可爱的人身边。

  

  沈阳军事检察院表达了对辽宁省三级检察院的感谢,认为该案不仅仅是一个军地协作司法救助案件,更是呼吁全社会尊军崇军的有力号召,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的政治站位,饱含着检察机关对军人军属的关爱,有利于营造尊崇军人、拥军爱国的社会氛围。

  

  王某所在部队领导表示,王某在部队十分上进,多次获得各项荣誉,听说他母亲的事后,我们都非常担心,好在有检察院为他提供司法救助,让他能在部队全身心投入训练。

  

  

  

  又是一年辞旧迎新,当万家团圆、举国欢庆时,无数军人仍在坚守岗位,默默奉献。军人用忠诚担当保卫万里河山,检察机关也要以为民情怀守护最可爱的人。

  


原文链接:http://www.ln.jcy.gov.cn/xwdt/sjxw/202402/t20240208_629519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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