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深厚文化底蕴引领检察新风尚
文化孕育风气。作为检察机关,只有坚持以文化为主线,将优秀传统文化、现代文化与检察文化相融合,切实将文化育检体现在理念、行为、氛围、制度等方面,使文化的渗透力和教育的能动力成为检察事业发展的强大精神支撑,才能有效地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坚定文化自信,明确检察文化的发展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的讲话中指出:“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我们民族有着博大精深的优秀传统文化,是我们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精忠报国”的爱国情怀,“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担当意识,“革故鼎新”的创新思想等,一直是中华民族奋发进取的精神动力。“天人合一”“天下为公”的社会理想,“以人为本”“民惟邦本”的治国理念,“载舟覆舟”“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儒法并用”“德刑相辅”的治理思想等,一直是中华民族治国理政的思想渊源。这些千百年传承的理念,成为代代相传的价值观,构成中国人独特的精神世界。对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展,夯实了文化建设的根基,奠定了文化自信的强大底气。围绕最高检《“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纲要》总体目标,我们需要持之以恒地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向、坚持突出检察人员主体地位、坚持文化创新发展、坚持因地制宜、整体推进等原则,在继承和发展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不断引领推动检察文化建设向更高层次迈进。
践行文化自信,提高检察文化的软实力。凝练精神文化之“魂”。理念文化是检察文化的“风向标”,在检察文化体系中居于核心和统率地位。要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检察文化建设,在潜移默化中传递积极人生理念、崇高思想境界和法治信仰追求,增强检察文化自信和价值观自信。要从自身检察工作实际出发,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大力传承和弘扬井冈山、延安和西柏坡精神,认真学习具有本地文化特色的吕玉兰、李保国先进事迹,激发检察干警忠诚担当、干事创业的精神,铸造检察队伍之“魂”,夯实制度文化之“基”。检察文化必须融入日常工作,将其上升到制度和管理层面,使之成为一个单位的组织意志和行为规则,才能确保制度规范落地生根。要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加强规范司法理念教育,扎实开展“学规范、明权限、严程序”活动,大力弘扬以“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为核心的检察职业道德,培育践行“司法为民”的检察职业良知,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念,确保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司法活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通过对检察工作各方面的制度化规范化,实现干警由“他律”向“自律”的转变,保证“软环境”稳定,为检察文化建设提供坚实的刚性保障。擦亮检察文化服务之“窗”。氛围文化是检察文化的“传播器”,发挥着承载和辐射作用。对内,通过构筑静态文化载体,从环境文化建设入手,不断完善文化墙、文化走廊、文化活动场所等文化设施,积极营造浓厚的检察文化氛围;对外,要把法治宣传服务作为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司法为民”职业良知的有效载体,健全谁司法谁普法工作机制,推动检察机关法治宣传服务常态化。继续深化“检务公开”,打造集检务公开、便民服务、形象展示于一体的检察网络平台,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举报宣传等法治宣传,展示检察文化、法治文化和廉政文化,推动法治宣传和检察文化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引导群众培育法治信仰,增强法治信心,提升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要充分发挥检察文化导向作用,实现检察工作和经济发展同频共振。比如,柏乡县院的微信原创题材新颖、内容活泼、受众面广。2016年12月,该院作品在全国检察机关第二届检察新媒体创意大赛中获得一金二铜的好成绩。
增强文化自信,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在当前司法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提高工作创新的内生动力,在创新中推动检察工作不断向前发展,才能适应检察文化的积淀传承与创新发展。创新工作理念。在“互联网+”时代,大数据、云计算的广泛应用,在提高司法办案效率的同时,也给法律监督带来挑战。诉讼思维、诉讼方式、诉讼手段的变化,要求检察机关具有广阔的法律监督思维和视觉。我院积极探索构建“网上检察室”,借助信息互联互通优势和大数据技术,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门探索建立案件信息共享平台,努力实现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全面全程跨部门动态监督,提高诉讼监督覆盖面,提升办案效率效果。创新监督方法。邢台市检察机关全面推进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充分运用二维码技术,从刑事诉讼初始环节,为每个涉案财物量身定做唯一“电子身份证”,形成“一码全程跟踪、一网多维监督、一键即时展示、一地集中保管”的跨部门管理模式,打通公、检、法之间的案件信息壁垒,对刑事诉讼涉案财物从查扣、起诉到判决、处置,实现全诉讼程序信息化监督管理。创新检务督察考核制度。为了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提升执行力,我院整合督察力量,推出督察考核工作新模式。重点围绕巡察、督查、评查、评估、考核、党建等事项,对各基层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院机关各内设机构及其负责人和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抓落实情况进行督察,促进党内监督和检察业务监督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
实践证明,只有立足检察工作实际,不断加强工作理念创新,才能不断提升检察文化的品位,实现规范文明司法水平的提升,最终使文化魅力真正转化为法律监督能力。
(作者为河北省邢台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原文链接:http://www.he.jcy.gov.cn/llyj/201711/t20171107_209315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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