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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方式学习 结合实际运用

发布时间:2024-05-04 来源: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后,我院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学习方式,依托新媒体,在全院兴起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热潮。

  切实提高政治理论素养。院领导带头领学研读党的十九大报告内容,通过召开党组会、院务会、干警学习大会等,周密安排,详细部署,迅速将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按层级分解落实,切实提升了干警特别是年轻干警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工作实践的能力和水平。

  多项措施推进深入学习。我院积极通过现代网络传播迅速的特点,用微信群、局域网向干警交流群发布十九大报告解读、媒体报道信息,不断推送最新内容方便干警深入学习。“十九大报告内涵丰富、思想深邃、催人奋进,作为检察干警,特别要深刻领会报告中提出的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积极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维护好社会公平正义。”“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用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干警们在微博、微信上纷纷发表学习十九大精神的感言和心得。同时,通过记笔记、写体会,深化对报告中新思想、新论断、新目标、新要求的认识。在此基础上,结合党的十九大会议内容,及时更新海报、展板,集中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改革、发展和建设各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推进“学做结合”,推进十九大精神的践行。

  结合实际调研推进。我院高度重视将十九大精神与检察工作实际相结合,特别是结合目前司法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过程中的思想政治工作、公益诉讼、农村惠民政策落实等问题进行对策研究,转变理论学习方法,将十九大精神最新理论成果与解决当前迫切问题、推进全院整体工作相结合,实现学习效果的进一步深化,在工作实践中充分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在学习与实践的结合过程中,干警们纷纷表示,要切实把握好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结合具体职能,通过服务大局、维护稳定、诉讼监督、惩治犯罪等来全面践行“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为全面依法治国贡献力量。

  (作者:张家口市万全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原文链接:http://www.he.jcy.gov.cn/llyj/201712/t20171219_212286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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