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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说蓝说】汇聚微光缕缕 点亮薪火如炬

发布时间:2024-05-04 来源: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为帮助基层检察人员尽快成长成才,在全省检察机关营造青蓝相继、薪火相传的生动局面,山东省检察院启动了基层检察人才培养“青蓝计划”,由省市院业务专家骨干与基层青年检察人员“青蓝结对”,带教学习,通过互学互促,提升政治、业务素能,为检察工作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

  7月7日起,鲁检君推出“青说蓝说”专栏,邀请“青蓝”双方畅谈心得体会与成才期盼。

  

  

  “蓝方”刘健指导“青方”李琰办理涉未案件

  

  “蓝方”刘健,东营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曾获评全省优秀公诉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等称号,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家人才库、全省检察机关普通犯罪检察人才库。

  与“青方”学员,利津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五级检察官助理李琰结对。

  

  

  刘健在审查办理案件

  

  “青蓝计划”为基层青年检察干警成长搭建了一个学习交流的平台,作为“蓝方”一员我深感责任重大,也倍加珍惜这次结对学习、交流的机会。接到“青蓝”结对的通知后,李琰就第一时间找我“报到”。由于长期在东营市检察院从事刑检工作,我对李琰和利津县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都有所了解,通过进一步的沟通交流,我们在努力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方面达成了共识。

  一要学会从大处着眼、从小处入手。随着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和时代发展,当前犯罪结构已经发生重大变化,群众身边的“小案”越来越多。我们办理的案件无论多小,都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关乎群众对检察工作的切身感受。因此,办理“小案”更要有大格局、大视野。基层院办理的刑事案件中,危险驾驶、交通肇事、轻伤害等“小案”比例较高,但“小案”无小事,事事连民心,于是我们就把如何进一步提升“小案”办理质效确定为共同解决的第一个“课题”。二要追求高质量的效率、高效率的质量。司法效率也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体现,从群众感受的角度来讲,公平正义也有“时效性”,既要通过履职办案实现公平正义,也要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就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而言,我们更要通过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等工作促进提质增效,让犯罪行为及时得到处罚,被害人权益及时得以保障,也让涉罪人员尽快改造、回归社会。三要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刑事检察不仅仅是打击犯罪,更要立足办案主动担当、能动履职,通过深度参与社会治理,消除和减少社会矛盾发生的隐患。对于一些因为民间纠纷引发的“小案”,更要积极借助和联合多方力量推进矛盾化解,防止“小案件”演变为“大事故”,以诉源治理保障公平正义,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从高质效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个“小案”入手,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并通过“青蓝计划”这个平台,传承、汇聚初心信仰,与大家一道把“青蓝相继、薪火相传”的火炬高举点亮。

  “青方”李琰,利津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五级检察官助理。曾获评全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表现突出个人、东营市扫黑除恶工作先进个人等称号。

  

  

  李琰在利津县三里集市进行法律宣传

  

  自2014年到利津县检察院工作,至今已近十年,这十年间,从侦查监督科科员到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从学习制作法律文书到审阅案卷制作审查报告,从提讯嫌疑人到出席庭审,我深刻体会到了刑法学理论应用于实践的重要性,也充分认识到自身在法律专业知识、检察职能延伸等方面的短板。近期,省检察院启动了基层检察人才培养“青蓝计划”,作为第一批“青方”,很荣幸成为东营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刘健主任的“学生”。

  计划启动后,我第一时间向刘健老师报到并汇报沟通,在分析当前利津县检察院刑事案件情况时,刘健老师提出当前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故意伤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轻微刑事案件占比高、数量大,高质效办理好此类案件既是每位刑事检察干警的职责,也是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初心和使命。

  确定好提升“小案”办案质效这一课题后,刘健老师安排我利用业余时间分门别类整理各个罪名的法律规定和典型案例,通过梳理学习,我对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证据审查重点、法律适用难点、检察职能延伸等有了新的认识。前段时间,我将办案中遇到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难题向刘健老师请教,她对我产生困惑的“违法所得”认定问题进行了解答。同时,刘健老师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办理涉“两卡”犯罪案件典型案例的通知》,对该罪名中常见的主观故意认定、“情节严重”情形认定等进行了详细讲解。通过这种方式,我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法律适用、证据认定有了更全面的认识,达到了办理一个案子、学会一类案子的效果。

  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行之愈笃,则知之益明。我将倍加珍惜此次机会,以“小案”为切口,向老师学习坚定的入检初心、专业的法律素养、过硬的业务本领,不断扩大知识半径,努力成为能担重任的检察青年。

  


原文链接:http://www.sdjcy.gov.cn/jcdw/202308/t20230828_44009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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