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说蓝说】青蓝共济 教学相长
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为帮助基层检察人员尽快成长成才,在全省检察机关营造青蓝相继、薪火相传的生动局面,山东省检察院启动了基层检察人才培养“青蓝计划”,由省市院业务专家骨干与基层青年检察人员“青蓝结对”,带教学习,通过互学互促,提升政治、业务素能,为检察工作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
7月7日起,鲁检君推出“青说蓝说”专栏,邀请“青蓝”双方畅谈心得体会与成才期盼。
“蓝方”张攀与“青方”王藤共同组织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发布会
“蓝方”张攀,枣庄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牵头负责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入选全省经济犯罪检察人才库、全省知识产权检察人才库、全省检察机关调研骨干人才库等,曾获评平安枣庄建设先进个人、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先进个人、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先进个人等称号。
与“青方”——枣庄市市中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检察官助理王藤结对。
张攀参加“百庭观摩千庭评议”活动
基层检察人才培养“青蓝计划”为我们青年检察干警创造了互学互助、共同提高、结伴成长的平台。我有幸成为首批“青蓝计划”的“蓝方”,感受到省市院领导信任的同时,也感受到沉甸甸的责任和压力。
回顾过去不忘检察传统。今天的“青蓝计划”让我不由回想起难忘的青葱岁月。十五年前初入检察机关大门,我也是在检察前辈们的关心帮助下逐步成长进步。现在我有幸成为“蓝方”的一员,将检察前辈们的优良传统传递下去,和“青方”共同学习成长,这或许就是青蓝相继的历史传承。干在当下展现检察担当。“青蓝计划”刚刚公布,我便与“青方”多次沟通带教内容和方式,了解到,“青方”虽从事检察工作多年,但刚交流到经济犯罪检察条线工作,对经济犯罪检察工作的属性、岗位特点尚不熟悉。考虑到经济犯罪检察、知识产权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密切相关、专项活动多的特点,商议将筹备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作为第一次带教学习活动。通过收集整理案例素材、撰写新闻发布会发布辞等具体工作,让“青方”全面迅速地了解全市经济犯罪检察工作情况及优化营商环境的机制、做法,体悟缘何办案要首先“从政治上看”,更好地理解经济犯罪检察的职责使命,为后期工作打下坚实基础。此次新闻发布会取得了良好效果,得到20余家媒体报道推介,被省检察院、市委办公室、市委政法委转发。展望未来期待共同成长。下步工作中,我将以此次“青蓝计划”为契机,继续与“青方”加强交流协作,创新完成“5+X”带教学习任务,努力提升双方的证据审查、法律适用、出庭指控、诉讼监督等履职能力,在“青蓝计划”中成长进步,展现年轻检察干警担当!
“青方”王藤,枣庄市市中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四级检察官助理。曾获枣庄市优秀公诉人、枣庄市维护青少年权益先进个人等称号。
王藤(右一)接待案件当事人
依托基层检察人才培养“青蓝计划”,我在带教老师张攀同志指导下,全程参与了枣庄市检察院组织的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的组织、筹备工作。考虑我初涉经济犯罪检察条线,张攀老师悉心指导我全面盘点近几年全市经济犯罪检察工作,介绍了全市经济犯罪检察工作的经验做法和优秀工作机制。此次专项“辅导”让我对从事多年的办案工作产生了新的认识。检察工作理念站位要“高上去”。身在基层,我常陷于以案论案、就案办案的状态,很少想到从地区发展全局的高度思考检察业务,站到山顶观“全貌”。此次新闻发布会给我提供了一个“跳出检察看检察”的全新视角,让我认识到检察机关虽具有职能上的特殊性,但依然是服务社会发展的一个链条,要坚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思考、谋划,在发展全局中找准检察履职切入点,并且在个案中贯彻落实。基层检察院办案人作为司法办案的重要力量,要有“天下兴亡,我有责任”的境界,提升格局和站位,围绕中心发奋作为。检察工作实践链条要“长起来”。经此发布会,我深刻感受到新时代经济犯罪检察工作一边关联民生民利,一边关联当地经济发展与经济安全形势,刑事、民事、行政交织,常常面临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境地。法律的教育、评价、指引、示范功能在经济犯罪案件中还有放大效应,对办案人的要求不能仅停留在准确适用法律定罪量刑,还要俯下身子精耕细作,注重从办案中发现社会治理漏洞和制度缺失,并通过深度调研形成高质量、有针对性地分析报告,为社会治理提出检察建议。同时还要加强法治宣传,力求所办案件成为指引社会风尚的指向标,以“求极致”的态度将检察工作做足做实。
何其有幸,问道有师!我会牢牢把握此次学习的机会,开启“快充”模式,全面学习带教老师立说立行的工作作风、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专业精深的业务能力,努力跟上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更高要求和更高标准,向着检察业务行家能手的目标不断前进
原文链接:http://www.sdjcy.gov.cn/jcdw/202308/t20230822_439794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青说蓝说】青蓝同心 携手同行
- 盘锦市盘山县人民法院以不...23-12-15
- 致中共泗洪县委杨云峰书记...22-06-17
- 邹福君带人来政讯通-全国...21-11-12
- 兴义市教育局滥用职权,违...24-06-04
- 致河源市人民政府李勇平市...23-11-03
- 邹福君,自称中国雷锋报~...21-11-10
- 致广东省人民政府王伟中省...23-11-03
- 《〈实践论〉〈矛盾论〉精...21-08-21
- 邹福君,自称中国影响力人...21-11-09
- 赵乐际对葡萄牙进行正式友...24-11-25
- 乌兰牧骑,永远在路上24-11-24
- 番禺检察:“邻里检察”把...24-11-24
- 淬炼本领铸警魂 规范履职...24-11-24
- 赤坎检察:80余万元环保...24-11-24
- 全省检察机关荣获6项奖项24-11-24
- 利剑护蕾|在现场!这样普...24-11-24
- 检察日报:打官司走不通,...24-11-24
- 进一步打响北疆文化品牌 ...24-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