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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用好三个机制 强化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

发布时间:2024-05-04 来源: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作者:佚名

  近年来,攸县突出用好培训、监督、问效工作机制,持续抓好监督能力提升,不断提升机构编制规范化、法治化管理水平。

  坚持“点线面结合”的培训机制

  以“点”带动,领导干部示范领学。县委常委会、县委组织部部务会、县委编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先后开展专题学习,深化领导干部对机构编制法规制度的认识和理解。同时,加强与党校的联系,将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列入领导干部进修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等主体班次教学内容。

  以“线”引领,推动党组织集中学。把机构编制宣传教育融入党的组织体系,切实用好“归口管理”的体制优势,积极联系县委组织部,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法规制度纳入“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学习内容。去年以来,各单位共组织学习培训100余场次。

  以“面”覆盖,党员干部全员学。编印、发放《机构编制工作宣传手册》,其内容包含法规政策、专业术语解释及日常业务办理流程,要求各部门单位开展系统性学习,强化机构编制法治意识。同时,依托中央、省、市机构编制网和湖南省干部教育网络培训学院等线上平台,引导鼓励各单位党员干部积极参与《条例》等法制制度的相关网页学习和网上培训班学习。

  坚持“立行立改”的监督机制

  注重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构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预防机制,实行机构编制申请事项评估,将事项评估作为机构编制事项提交编委会研究的前置环节,评估结果作为县委编委机构编制事项审批审核、体制机制改革决策的重要依据和参考,提升决策的科学性。构建机构编制事中运行监管机制,强化与组织、纪委监委、巡察、审计、财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常态化联合督查工作机制。构建事后检查结果运用机制,将监督检查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将部门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情况、问题整改情况、评估结果等作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

  突出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督。将机构编制专项检查纳入县委常规巡察,与县委各轮巡察同部署、同巡察、同反馈,重点检查“三定”规定落实、职能履行、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配备等情况。同时,不定期开展机构编制抽查,将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法规政策执行、“三定”规定落实、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管理等情况纳入机构编制日常监督范围,对在核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能够立即整改的,要求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求制定整改措施逐步整改到位。

  推行信息共享和联动监督。打通与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信息共享壁垒,在干部选拔任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聘用、经费核拨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建立编办、人社、财政部门相互协调配合的控制约束机制,机构编制部门严格核定各单位机构编制,人社部门按照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安排新增人员计划,财政部门依据核定编制和人员数拟定财政预算和核拨经费,形成监督合力。

  坚持“跟踪到底”的问效机制

  强化组织保障。突出制度建设法治化,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等法规制度为依据,修订完善《攸县县委编委工作规则》《攸县县委编办工作细则》,出台了《攸县县直行政编制周转池管理办法》《攸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十条措施》,为监督检查提供制度保障。全面梳理县级批复的机构编制事项,明确跟踪问效的具体内容、方式、时间等。针对跟踪问效内容,列出跟踪问效事项清单,确保跟踪问效工作的准确性和严密性。

  坚持目标定位。坚持目标导向,建立机构编制事项跟踪问效常态化机制,对批复的机构编制事项,实行差异化跟踪问效,做到有的放矢、有效覆盖。对跟踪问效中发现的问题跟踪督导,强化结果运用,将跟踪问效结果和部门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其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重要依据,督促部门依法依规落实机构编制事项。

  做好结合文章。将机构编制事项跟踪问效工作放在机构编制整体工作中统筹考虑,跟踪问效工作与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专项监督检查、事业单位改革“回头看”和评估问效等工作相结合。将跟踪问效结果与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绩效考核相挂钩,更好地推动部门履职尽责,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https://www.hxw.gov.cn/content/2024/04/28/145236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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