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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奎文区:搭建校园安全监控预警系统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

发布时间:2024-04-20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校园周边有可疑人员出现

  潍坊奎文:搭建校园安全监控预警系统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

  (记者郭树合 通讯员玄承瑛)“自从有了监控预警平台,校园周边安全如同上了‘保险’,我们放心多了。”近日,当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检察院未检部门检察官王珍珍线下回访时,辖区某初中的一位老师这样说道。

  2023年4月,奎文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强奸案。犯罪嫌疑人马某通过在某初中校门口搭讪、微信扫码等方式,添加了多名女初中生的微信,后多次向她们发送黄色照片、视频等,并与其中一名不满14周岁的女生发生了性关系。后学校老师发现该女生情绪反常,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在讯问中,办案检察官发现马某曾因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案发时正处于缓刑考验期。2023年12月,经奎文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决撤销其缓刑,以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与原判刑期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六年。

  案件虽已办结,但马某在缓刑期内搭讪未成年人的细节引起办案检察官的深思。“对性侵未成年人的成年被告人,在对其宣告缓刑时,可以根据其犯罪情况同时宣告禁止令,禁止其进入未成年人集中的场所。”奎文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王永靳介绍说,该院决定对此类禁止令监管情况开展调查。

  办案检察官发现,受监管手段影响,相关部门对禁止令的执行监管不足,导致校园周边存在安全隐患。针对这一情况,该院联合公安、教体等部门,研发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搭建校园安全监控预警系统,并将辖区98所学校的监控全部升级为高清摄像头,以便及时高效采集、传输人脸信息。同时,将实施过一般侵害未成年人人身财产权利违法犯罪活动人员,实施过强奸、抢劫、绑架、强制猥亵等严重违法犯罪活动人员以及实施上述犯罪被取保候审人员、高风险精神病人、社区矫正系统中被宣告相关禁止令人员等多类人员的人脸信息导入校园安全监控预警系统数据库,进行实时监管。人脸信息导入校园安全监控预警系统数据库,一旦有被宣告禁止令的人员进出学校,系统将自动进行数据比对,并将比对结果和预警信息发送给学校安保人员及司法机关办案人员,进行风险处置。

  今年3月7日,王珍珍收到该系统发送的一条预警信息:涉嫌性侵犯罪、正在取保候审期间的许某,在辖区某中学门口徘徊。王珍珍立即会同公安民警对许某询问,许某闪烁其词,无法说明正当理由。该院随即召开检察官联席会研究,认为继续对许某采取非羁押措施存在再犯罪风险。3月13日,该院对许某依法予以逮捕。

  据了解,校园安全监控预警系统自建成以来,已累计发送比对信息200余条,检察官根据预警提示依法对3名人员采取相关措施。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wcnrjc/202404/t20240418_65209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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