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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和平区:确保强制报告制度落到“医”线

发布时间:2024-04-20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4月11日,在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一场覆盖全区卫生主管单位、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以及相关医疗机构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专题培训在这里进行。这场培训源于和平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

  “你为什么会选择这家医院?”“我当时觉得自己可能怀孕了,很害怕,就买了验孕棒。这家医院的介绍就是放在那盒验孕棒里的。”……和平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强奸案时,发现未成年被害人周舒(化名)曾堕过胎,办案检察官意识到案件背后可能有强制报告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遂细心了解其就医途径。

  对于强制报告制度,这家医院了解多少?今年2月,办案检察官走进了沈阳市某医院。几经核实,检察官还原了事实真相。2022年4月,12岁的周舒在刘聪(化名,17岁)的陪同下到该医院就医,要求人工流产。周舒谎称自己17岁,说刘聪是她表哥,还在登记个人信息时使用了化名。在明知周舒系未成年人的情况下,该医院未核实其身份或要求其提供有效身份信息,仅要求其填报知情同意书,即在其无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陪同的情况下为其进行了人工流产手术。当检察官问及是否知道强制报告制度时,该医院医护人员普遍选择了回避。

  随后,和平区检察院针对该医院的医务人员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问题,依法向该医院制发检察建议,并向卫生监管部门送达检察建议。卫生监管部门经调查,责令该医院整改,并对辖区医疗机构加强日常监督,组织专项检查,加强病历管理和医疗质量管理,严格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

  今年3月中旬至4月初,和平区检察院制作了“强制报告制度知多少”的调查问卷,通过走访辖区20余家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发放问卷500余份进行摸底。结果显示,部分小诊所、乡镇卫生院的医护人员对该制度并不了解。4月11日,该院联合卫生监管部门组织专题培训,为辖区医疗单位等进行强制报告制度知识培训,参训人员达200余人。

  据悉,今年4月10日,刘聪因犯寻衅滋事罪、强奸罪,数罪并罚,被法院判处刑罚。

  (记者王玲 通讯员杜嘉智 张轩齐)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wcnrjc/202404/t20240418_65209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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