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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薪”路,“检察蓝”来守护——日喀则检察机关助力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

发布时间:2024-04-14 来源: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对于农民工来说,一份工资,意味着一份生活保障,甚至是一个家庭的希望。近年来,日喀则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人民至上,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紧盯农民工欠薪问题,打出“能动履职+”“支持起诉+”的组合拳,以检察之“为”回应时代之问,先后为197名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240余万元。

  

  依法能动履职解决民工烦“薪”事

  

  

  

  一年前,经县人社部门反映,萨嘎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访12名讨薪农民工,检察长高度重视、亲自接访,为农民工讨薪开辟“绿色通道”,对该案快速受理、优先审查。

  

  经了解,该案为施工总承包方将工程进行分包,分包方以施工总承包方未支付工程款为由无力支付农民工工资,导致农民工工资被拖欠近八个月之久。加之疫情影响,工程复工困难,农民工无其他劳务获资来源,生活陷入困境,部分农民工因病无钱就医。

  

  承办检察官秉承人民至上原则,在解囊相助的同时,积极协调医疗机构先行为农民工治病,努力保障农民工基本生活。同时,多次与施工总承包方电话沟通协调,强调工程建设项目转包导致拖欠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方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实现了对各方利益平等保护,并向双方当事人就《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助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等内容进行释法说理,增强用人单位自觉守法和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实现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保护企业正常经营的双赢多赢共赢局面。

  

  

  经与人社部门共同努力,最终帮助12名农民工以和解方式拿回拖欠的42.7万元工资。

  

  “支持起诉+引导和解”当好农民工“护薪人”

  

  今年,桑珠孜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践行“枫桥经验”,深入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以检察履职增进民生福祉,考虑到案件当事人均在外地,办案人员采取居中引导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进行多次沟通协商,一方面耐心倾听了解申诉人索某等5人的务工情况和诉求,并收集相关证据;另一方面,联系被申请人其某,对其进行释法说理,重点阐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责任,督促其及时兑现索某等人的劳动报酬。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被申请人也如期全额支付拖欠的工资。

  

  该案中,办案人员充分借助互联网线上沟通,成功促成和解,做到了“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减少了当事人诉累,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群众利益无小事,联手调解化纠纷

  

  2022年5月,旁某在董某处承揽了聂拉木县某学校大门和护栏修建项目,董某迟迟未按照约定结清维修费用。其他当事人给申请人出具2份欠条,写明欠旁某修大门7000元和护栏700元,并口头承诺尽快结清工钱,但至今未结清。

  

  

  

  旁某于2023年7月到聂拉木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请求检察机关支持起诉追讨董某拖欠其维修费用和劳动报酬提供法律帮助,聂拉木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后予以受理。

  

  在案件办理中,检察机关始终坚持节约诉讼资源、减轻当事人诉累,积极协调促成和解,最终在聂拉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共同调解下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诉前和解并协助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聂拉木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7月14日作出了民事裁定。

  

  纾难解困,当好农民工的“护薪人”,以更优履职助力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是应尽职责。新征程上,日喀则检察机关将紧扣“检护民生”专项活动,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找准找实运用检察力量做实司法为民的切实点和着力点,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用实际行动把一个个“小案”办成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民心民生实事,以检察“力度”提升民生“温度”、增强群众“幸福感”。

  


原文链接:http://www.xz.jcy.gov.cn/jwgk/jckx/202404/t20240412_641411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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