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警示案例 > 正文

周五有约·检察官说法丨钢材“减重”缘何频现?结果竟是……

发布时间:2024-04-14 来源: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不法分子见“材”起意,借着运输的便利,干起了偷梁换柱的“买卖”,结果双双获刑。日前,宜昌市三峡坝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偷换钢材从中获益的合同诈骗案,帮助企业挽损近百万元。

  

  

  2022年4月至2023年2月,张某经营的某运输有限公司接到订单。为获取非法利益,张某安排司机刘某等人,将钢材运输至吕某租赁的仓库。随后,他们在仓库将原本每捆重量2吨的盘螺钢置换成每捆1.6吨的盘螺钢,并将调包的盘螺钢运输至目的地,交付给工程项目部。置换出来的盘螺钢,他们再以每吨4000元左右的价格出售,非法牟利。其中,吕某共计非法获利92万余元,张某分得赃款46万余元。

  

  偷换钢材,交货时如何蒙混过关?据张某交代,因为盘螺钢是盘在一起的,重量少了一点不容易被发现。刘某也称,货物送到后,对方一般只清点数量,基本上很少过磅称重。

  

  承办检察官告诉记者,本案涉案金额近百万元,该院多次向犯罪嫌疑人释法说理,吕某将100余吨钢材退赔给被害企业,并赔偿经济损失6万余元;张某向被害企业退赃退赔60万元。

  

  2023年8月,该院以张某、吕某犯合同诈骗罪,向当地法院提起公诉;经审查认定,因刘某在该案中犯罪情节轻微,系从犯且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从轻处罚情节,决定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记者了解到,2023年12月,当地法院判处张某、吕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分别判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6万元。目前,相关判决已生效。

  

  针对司法办案反映出的企业管理等问题,三峡坝区检察院检察长张琴带队到施工现场调查,帮助企业查找治安、生产安全隐患。张琴表示,将以“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为契机,依法能动履职,助力打造更优法治营商环境。


原文链接:http://www.hbjc.gov.cn/ejxw/yasf/202404/t20240412_1813223.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