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玉泉区:聚焦残障群体生活圈,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
无障碍,更美好
呼和浩特玉泉:聚焦残障群体生活圈,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
玉泉区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残障人士代表对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案件整改情况开展“沉浸式”体验。
一条盲道、一处扶手、一个盲文按键、一本盲文书籍……这些看似微小的细节,却关乎着每一个残障人士的日常生活,也映照出一座城市的人文关怀与文明程度。
2023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检察院聚焦特殊群体的生活圈,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划定41个无障碍车位,完成无障碍家庭改造138户,修复盲道134处、合计501平方米,并对14家医疗机构、10个老旧小区进行无障碍改造。从助推无障碍设施保障到信息无障碍建设,从护航特殊群体出行到助力提升家庭生活便利程度,玉泉区检察院将监督触角延伸到特殊群体的日常生活中,传递了公益诉讼的“检察温度”。
从细微处提升幸福感
最近,许多特殊读者终于可以舒心地在玉泉区图书馆借阅书籍、浏览新闻了。
2023年9月,玉泉区检察院检察官发现,玉泉区图书馆作为公益性机构存在无障碍设施不规范问题,如轮椅无法正常通过安检门、卫生间无障碍扶手损坏、盲书及无障碍阅读系统无法正常使用等。
针对这一情况,该院制发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建议,这是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出台后呼和浩特市首份。在被建议单位对无障碍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及维修后,玉泉区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残障人士代表对玉泉区图书馆的无障碍设施进行全方位“沉浸式”体验,并召开听证会,就行政机关是否整改到位进行现场听证,参会人员对于整改效果给予高度赞赏。
一位参加听证会的残障人士代表激动地说:“十分感谢检察机关为我们残障人士平等参与社会生活作出的努力,今天的体验让我这个已经坐了62年轮椅的人感受到了这冬日里的温暖!”
这种温暖不仅在图书馆里,街面上也不少。玉泉区检察院在对辖区无障碍设施进行排查时,发现部分盲道存在损毁、塌陷、缺失和设计不规范情况,随后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职能部门及时进行修复。在收到检察建议回复后,该院联合该区残联、相关街道办事处,并邀请数名残障人士代表,组成“无障碍体验队”,对已修复的盲道进行体验,特殊群体“脚下”的烦恼消失了。
扩大公益保护朋友圈
残障人士老张从事残疾人保护工作,一直以来,面对部分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不完善、破损等问题,他总是着急又无力。2023年5月,得知自己被玉泉区残联推荐为玉泉区检察院“公益保护观察员”,老张知道,自己关注的问题有了更广的反映渠道。成为“公益保护观察员”的第一天,老张就一股脑儿把平时收集的无障碍设施不完善、设备破损的照片发给检察官。在案件办理完成后,老张还与检察官一起对修复后的无障碍设施进行了体验。
“公益保护观察员对于检察机关来说,就好像‘千里眼’和‘顺风耳’,他们能第一时间把发现难度大、专业性较强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交到我们手中。”在玉泉区检察院与该区残联召开的联席会议暨“公益保护观察员”聘任仪式上,一位检察官表示。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渗透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需要各方携起手来,共同努力。在开展无障碍环境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中,玉泉区检察院也在积极扩大“朋友圈”。在与区残联会签《关于在残疾人权益保障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并聘任两位区残联推荐的代表为“公益保护观察员”后,该院检察官们和残联的志愿者共同对辖区的无障碍设施进行排查。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玉泉区检察院联合交管部门、住建部门、卫健部门、综合执法局和残联召开了无障碍环境建设座谈会,各单位结合工作职能,就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进行交流。这种各司其职、协作配合的形式正在成为玉泉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的“新常态”。
从无障碍到无障“爱”
2023年开始,玉泉区检察院围绕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开展的系列活动引起了不少市民关注。
该院联合区残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玉泉区“乌兰牧骑”、呼和浩特市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某残疾儿童康复训练中心共同举办“筑爱助残 共享阳光”关爱残疾人文艺演出;与残障人士代表组建“无障碍体验队”,对辖区无障碍设施进行现场体验;定期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为特殊群体提供法律咨询;开通残疾人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实地走访无障碍环境改造家庭,了解“家改”中特殊人群的实际需求……
在一场又一场活动中,检察官通过提供法律帮助、发放宣传折页、张贴海报等形式,向市民普及残障人士合法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帮残、助残知识,邀请大家成为助残志愿者,让更多人的生活因“无障碍”而美好。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该院副检察长那木拉表示,今后,玉泉区检察院将继续能动履职,更好地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的制度优势和独特价值,助推无障碍环境建设从“有”到“好”,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
(记者沈静芳通讯员于嘉成)
让城市更温暖
全国人大代表、蒙牛集团全球研发创新中心研发总监 史玉东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和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基础,是人文关怀和社会公平的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明确提出,对违反本法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提起公益诉讼。在履职中,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检察院从无障碍设施建设、无障碍信息交流、无障碍社会服务等三个方面入手,有效维护了残疾人合法权益。
对残疾人来说,几厘米的坡度、狭窄的停车位、几十页的一本书,都可能成为出行或信息交流的巨大障碍,检察机关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推动有关行政部门积极履行监管职责,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提高了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水平,推动从无障碍到无障“爱”的转变。
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的专业性和权威性,助推无障碍环境建设和适老化改造,让我们的城市散发更多的温暖。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zgjgyssjc/202403/t20240325_65033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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