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公司当起网络水军 尝到甜头决定自己单干
发布时间:2024-03-26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2023年12月4日,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张某。2024年2月4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22年3月,张某在他人处得知“网络水军”进行“评论点赞”“占榜”“投诉举报”可以轻松获利的消息后心动不已。在他人的推荐下,张某花了8万元在网上加盟一公司,该公司随即邮寄了80个手机给张某,并安排专人通过微信对其进行指导并派发任务。2023年初,该公司倒闭。不到一年,张某赚了20余万元,尝到甜头的他决定自己单干。
2022年3月底,张某成立了贵州某文化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对外发布广告宣传。张某事先与在短视频平台上直播带货的商家谈好条件:点赞一次5分至2角钱,评论一条2角至4角钱,直播间占人数1人1小时2角至6角钱。张某购买了400余部手机及400余个短视频平台账号,大量雇人在网络平台进行引流、涨粉、点赞、控评等网络违法活动。此外,张某还为直播间相互竞争的同行提供服务,恶意举报带货直播间每条获利5角至6角钱。
2023年10月,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在工作中发现辖区某小区张某家中有异常,经过秘密走访调查,发现张某聘用多人、自建多个网站平台接收订单,为网络社交平台的客户提供数据增长服务。10月30日,民警抓获张某、葛某等10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当场查获移动终端1000余台,其他通讯设备、电源与账本若干。经查,张某雇用人员在网络平台进行引流、涨粉、点赞、控评等网络违法活动,经营数额40余万元。11月27日,公安机关以张某涉嫌非法经营罪提请七星关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原文链接:http://www.jsjc.gov.cn/shzs/fzzc/202403/t20240319_160550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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