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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填河道造小岛,水域岸线被拓宽?

发布时间:2024-03-26 来源: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来源 | 松江检察

  


  近年来,松江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充分依托“河长+检察长”工作联动机制,不断加强与区水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作配合,扎实推进辖区河湖安全保护专项行动,协同办理了涉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城镇污水管网运行不畅、污水管网窨井盖破损、河道填堵等公益诉讼案件,持续做好“水文章”,能动答好“生态卷”。

  

  近期,松江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与区水务部门、属地街道等相关单位积极联动,办理了这样一起填堵河道案件……

  

  三次调查核实

  全维度掌握案件全貌

  

  2023年8月,依托河湖安全保护专项及“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松江区检察院获悉了一条关于上海某管理公司填堵河道、侵占水域面积的公益侵害线索。

  

  检察官办案组先后三次赴现场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综合运用实地踏勘、无人机固定取证、召开现场办公会等形式全维度掌握案件全貌。

  经调查核实,2022年9月,上海某管理公司租赁某街道一地块。2023年4月起,该公司擅自填堵地块内的景观河,改变河湖岸线原状,用于修建儿童乐园、露营场地、人行木质栈道以及拓宽护岸等,填堵面积最大处形成一座小岛,连通起东西岸,景观河总减损面积数千平方米,水资源、水环境及生态湿地功能遭到破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绿色画线部分系上海某管理公司填堵河道的面积

  

  

  “行政+民事”

  多元监督实现综合治理

  

  松江区检察院经研判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开展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审查,并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协同履职。

  

  此外,松江区检察院认为,除消除侵占河道的违法行为外,还需明确河道生态环境和资源遭到破坏后的生态修复责任问题,遂对上海某管理公司以民事公益诉讼立案。

  

  经磋商,上海某管理公司认可专家出具的鉴定意见,自愿承担因填堵河道造成的水资源供给损害及生物多样性维护损害等民事责任,并通过开展增殖放流、种植水生植物等方式实现等量替代修复。

  

  

  持续跟进监督

  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2023年11月1日,松江区检察院与区河湖安全保护专项行动协作单位多次赴涉案点位开展事中监督,共同召开现场推进会督促上海某管理公司严格按照计划落实整改。

  为夯实办案质效,2023年11月27日,松江区检察院邀请听证员、“益心为公”志愿者、主管行政机关、属地街道办事处、上海某管理公司一同参与该案现场“回头看”公开听证活动,评估案件整改效果。

  经听证评议,听证员、“益心为公”志愿者一致认为,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上海某管理公司积极整改,河道生态资源隐患已消除,未来要举一反三,避免类似公益受损情形的发生,企业真正做到依法依规经营。

  经验收,上海某管理公司填堵侵占的景观河水面积已全部退还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资源的义务。企业在开展经营活动的过程中,应承担其环境保护社会责任,绝不能以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为代价发展经济。松江区检察院将继续依法能动履职,为打赢辖区碧水保卫战贡献检察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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