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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河间:制发检察建议 补上反电诈“短板”

发布时间:2024-03-16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肖俊林 通讯员张铁路 袁明发)“按照检察建议的内容,我们制定了关于出售、出租、出借银行卡行为涉嫌犯罪告知书。”“我们对员工加强防范意识教育和应对措施培训,层层压实内部责任。”“我们在大厅专门配置了显示屏,滚动播放电信诈骗相关内容,还向每个客户发放宣传材料,增强他们的反电诈意识。”近日,河北省河间市检察院检察官通过电话对辖区各银行就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诉源治理情况进行了调查,某银行相关负责人反馈道。

  记者调查获悉,自该院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以来,2023年6月至12月,辖区电信诈骗发案率连续7个月下降,有效遏制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

  2023年3月初,河间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涉案金额巨大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时发现,该案多名涉案人员户籍地均为农村,且文化程度较低;该团伙主要为境外电信网络诈骗团伙进行招募“卡商”“卡农”活动,并按照上线指示将流入“卡农”银行卡的上游犯罪资金转移至指定账户或者提取现金,严重妨害司法机关对上游电信诈骗等犯罪的查处,给被害群众造成严重财产损失。

  该院结合办案对新型网络犯罪进行精准研判、分类归纳,并形成调研报告。2023年3月中旬,该院召集全市12家金融单位和3大电信运营商进行专题座谈,并现场向相关部门送达检察建议,建议相关单位提高宣传意识、履行告知义务、严格开户审核、加强账户管理、加强与司法机关合作。

  收到检察建议后,各相关金融单位及时按照检察建议要求进行整改,并反馈整改情况。2023年5月24日,该院副检察长王三勇带队到相关金融单位开展“回头看”,检察官详细询问被建议单位“反电诈”宣传、告知提醒义务、开户审核、账户管理等情况,同时结合办理的典型案例,提醒相关金融单位加强与司法机关的通力协作,形成打击合力,保障广大消费者资金安全和银行卡使用安全。

  此外,该院联合公安、法院及银行等部门召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专题联席会,围绕电信网络诈骗及相关犯罪案件在案件定性、证据采信、涉案金额计算、量刑情节、法律适用等方面的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就如何提升办案质效交换意见、达成共识。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zgjjjfzjc/202403/t20240316_64963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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