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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要“识得破”也要“忍得过”

发布时间:2024-03-10 来源: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作者:佚名

  

  《醒世恒言》中有一则“薛录事鱼服证仙”的故事,唐朝年间,官吏薛伟在梦中化为湖中鲤鱼,恰遇渔夫垂钓,明知鱼饵在钩,却耐不住饵香扑鼻,张口咬饵,结果被钓。“眼里识得破,肚中忍不过”由此而来,党员干部当引以为戒。

  事实上,不少腐败分子都清楚哪些行为是违反党纪国法的,对于诱惑里面藏着的“鱼钩”,他们皆“识得破”。但他们之所以还要这样做,除了侥幸心理作祟外,就是在贪欲的驱使下,“忍不过”。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由于手中有或多或少的权力,“各种诱惑、算计都冲着你来,各种讨好、捧杀都对着你去,往往会成为‘围猎’的对象”。没有定力就不可能在诱惑面前稳如泰山、坚如磐石。一些党员干部面对种种诱惑,分得清是非,辨得清美丑,知道“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但为什么还是伸了手?原因就在于缺乏“忍得过”的定力。

  党员干部既要“识得破”,又要“忍得过”,关键是要加强自身修养,注重实践锻炼,自觉严格自律,端正品行操守,在修德律己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这需要经年累月的修炼。对党员干部来说,要坚持“吾日三省吾身”,活到老、学到老、改造到老,不断强化党性修养、理论修养、作风修养、道德修养。惟其如此,才能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才能保持“任凭风吹浪打,我自岿然不动”和“宠辱不惊、得失无意”的坦然。

  要注重把知行合一落细落小,落实到每一件具体的事情中,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见微知著,防微杜渐。在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都要心中有知、行中有知,不降低标准,不放纵自己,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拿的东西不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办的事情不办。

  赵德仁(昆明市晋宁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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