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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检察:支持起诉,解了刘阿婆养老之忧

发布时间:2024-03-09 来源: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膝下育有三儿两女的刘阿婆却无人赡养,检察机关通过支持起诉帮助她解决了后顾之忧。“感谢你们帮我解决了养老之忧,使我的老年生活有了保障。”近日,92岁高龄的刘阿婆握着上门回访的梅州兴宁市检察院检察官石思强的手感激地说。

  

  

  检察官回访支持起诉申请人

  

  事情还要从1991年说起。丈夫去世后,刘阿婆再婚,婚后虽未生育子女,却多了两个继子。此后,由于年老体衰,刘阿婆的日常生活均由继子照料。2019年开始,刘阿婆住进了兴宁市的一家托老院,由两个继子支付每月1500元的护理费用。2023年5月,因老人护理工作量增加,托老院要求将每月的护理费提升至2000元,这也引发了在刘阿婆5个亲生子女和2个继子之间,应该由谁来承担老人后续护理费用的纠纷。

  2023年6月,兴宁市妇女联合会依据2023年初与兴宁市检察院等单位签订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民事支持起诉衔接工作的意见》,向该院移送了案件线索。

  收到线索后,承办检察官开展了实地走访调查,经询问当事人及村镇干部,了解到刘阿婆的亲生子女均以其未抚育孙辈、再婚等为由,拒不履行赡养义务,村民委员会调解亦无效果。当前,老人日常起居基本不能自理,生活没有着落。

  为了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检察官向刘阿婆介绍了依法维权途径,并告知其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随后,老人向兴宁市检察院递交了支持起诉申请书。受理案件后,承办检察官主动与法院承办法官对接沟通,配合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劝导各方换位思考,妥善解决矛盾纠纷,最大程度实现亲情的回归。

  “百善孝为先,赡养老人既是每个子女应尽的本分,也是不可推卸的法定义务……”日前,在托老院举行的巡回法庭上,兴宁市检察院派员出庭,并发表支持起诉意见。在检法两院的共同努力下,刘阿婆的亲生子女态度发生了转变,表示愿意履行应尽的赡养义务。最终,法院依法作出民事判决,5个亲生子女共同承担赡养费用。

  检察官经回访了解到,老人的亲生子女已全部缴清了拖欠托老院的护理费用,刘阿婆的赡养问题得以解决,她也能在亲情的陪伴下安享晚年了。


原文链接:http://www.gd.jcy.gov.cn/xwzx/jccz/202403/t20240307_633476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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