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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情绪共振中触摸法条温度 云南检察官热议电影《第二十条》

发布时间:2024-03-02 来源: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通过电影的热播,正当防卫的法条被大家熟知,但在司法办案实践中,正当防卫的认定并不容易,需要检察官抽丝剥茧,以法律的专业判断融入民众的朴素认知,将案件置入国法、天理、人情、良知中综合考量。正所谓邪不压正,我们坚信在司法人员的不懈努力下,定能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

  

  (富宁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梁秋梅)

  

  

  

  作为一名从检十余年的检察人员,《第二十条》中的两个片段让我印象深刻。一段是张贵生的女儿问检察官韩明:“如果你当时也在那辆公交车上,你会怎么做?”另一段是检察官吕玲玲问韩明:“如果我们不能够让这个母亲重燃希望,我们有什么资格穿上这身衣服?”这两个问题也让我思考良多。

  

  我认为,每一名检察官、每一名政法干警,都应该认真思考,如何当好“答卷人”。新时代的人民检察官应当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既要做铁骨铮铮的犯罪追诉者,更要做申冤纠错的“守夜人”,做到不负法律、不负人民。

  

  (昆明市晋宁区检察院派驻晋城检察室主任 景云昆)

  

  

  

  “为什么她会扔下监狱里的丈夫?扔下残障的女儿?”这是影片中作为原承办人的吕玲玲在郝秀萍跳楼后发出的质问。很多人觉得影片中的检察官吕玲玲“太较劲”,明明有监控录像,却还要去找证据,惹大家都不高兴,案子迟迟办不完。原因就在她的台词里:“我们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

  

  其实,正是有了吕玲玲的“较真”,王永强最终才得以“不起诉”。影片中吕玲玲等检察官就是新时代检察官的一个缩影,展现了新时代检察官察微析疑、敢于担当的形象。他们依法适用正当防卫维护公平正义的过程,展现了“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理念,更回应了人民群众对法治、对公平正义的期待。

  

  (昆明市晋宁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李明月)

  

  

  

  实现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是司法办案的要求,也是检察官的职责和使命。电影《第二十条》中,用了三件案件串连成了一个故事,通过深入挖掘百姓内心世界和现实问题,拨动了每个人心中存在的公平正义的琴弦,让观影者感悟到规定正当防卫这一法条的深刻意义。

  

  当我以一名法律工作者的心态去看这部电影,以为这会是一部类似于“今日说法”的法治电影,探讨对第二十条的理解与适用时,它却带来了关于“天理、国法、人情”相互交织的、既朴素又浓烈的情感冲击。“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和“法律的权威来自于老百姓最朴素的情感期待”,是电影中让我触动最多的两句话,这同时体现了法律的根本目的和司法实践的人文关怀,也是实现司法办案活动“三个效果”的“风向标”。

  

  作为一名人民检察官、处在维护公平正义第一线的法律工作者,应该更加严谨地用好法律,去分析、研判每一个案件,始终坚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初心。

  

  (富民县检察院 谭蕊)

  

  

  

  从困境到绝望,再从绝望到重生,是《第二十条》里检察官吕玲玲和韩明的坚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的觉醒,改变了王永强及其家庭的命运。正如他们所说:“正义不再是抽象冷漠的术语,法律也不再是冰冷的逻辑,而是对普通人在遭遇不公时的深刻同情与理解,是老百姓心底最朴素的情感期待,是人们在面临极端环境时对于保护自己和他人权利的坚持与勇气。”

  

  法律是温暖的正义,影片中的韩明、吕玲玲,正是无数基层检察官的工作缩影,我将始终坚持“如我在诉”的理念,为了心中的那道法治之光,为了人民群众心中的公平正义,为了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最朴素的情感期待,孜孜以求、努力前行。

  

  (富民县检察院 陈璐玺)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yw/sy/202402/t20240226_631463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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