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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不能沉睡 理念应当觉醒 云南检察官热议电影《第二十条》

发布时间:2024-03-02 来源: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在中国的司法实践中,正当防卫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一方面,它被认为是公民的自我保护权利;另一方面,由于社会观念、文化背景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对于何为“正当”,人们的看法往往不尽相同。《第二十条》通过一系列真实案例的改编,让我们重新审视这一条款的价值和意义。

  

  影片中展现的每一个案件背后,都蕴藏着深厚的现实意义和社会价值。正当防卫的边界在哪里?是保护自身安全,还是维护社会秩序?《第二十条》并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它更像是一部引发思考的作品,让我们在观影过程中不断反思自己的价值观和司法理念。

  

  我认为《第二十条》不仅是一部优秀的法律题材影片,更是一部能够引发我们对法律、权利和人性的深入思考的作品。它提醒我们,在办案过程中不能脱离群众、脱离社会一般认知,要敢于打破一些“从来如此”的禁锢,落实“如我在诉”的办案理念。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做到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让法治成为植根群众心中的信仰。

  

  (泸水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一级检察官 胡润坪)

  

  

  

  “法律是让坏人犯罪的成本更高,而不是让好人出手的代价更大。” 如何认定正当防卫,直接影响人们在遭遇不法侵害时的价值判断和行为模式,是见义勇为还是畏首畏尾?是忍气吞声还是奋起反击?法律是最基本的道德,但是司法结论会影响社会的公序良俗,甚至可能重新塑造社会的价值导向。这就要求检察机关在认定行为人是否具有防卫意图时,既要关注法律的逻辑推理与形式正义,更要关注法条背后的价值观念与实质正义,不能简单地以防卫行为造成的后果重于不法侵害造成的后果,就排除当事人具有防卫意图。应当从矛盾发生并激化的原因、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危害程度和防卫的时机、手段、强度、损害后果等情节,立足防卫人防卫时所处情境,综合判断当事人是否具有防卫意图,最终得出符合常情常理、法律价值的判断。只有通过一次次公平的认定,不断提高违法犯罪的成本,鼓励心存善念的人敢于挺身而出,去制止不法侵害行为,才能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对社会风尚的引领作用,让公众真切感受到司法机关呵护公平正义的决心和诚意。

  

  (泸水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一级检察官 张雄风)

  

  

  

  作为一名检察官助理,看完国内首部聚焦“正当防卫”议题的法治题材影片《第二十条》后,我触动很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一度被认为是沉睡的条款,近年来,检察机关主动作为、敢于担当,随着“昆山反杀案”“福州赵宇案”等一系列正当防卫案件的办理和典型案例发布,不仅激活了沉睡的条款,发挥其保障人民权益的功能,也激活了民众对法治的期待和信心。“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宣言振聋发聩,直抵人心。今后,我将时刻谨记“我们办的不是案子,是别人的人生”,强化司法担当,以“如我在诉”的态度办理每一个案件,坚守心中对法律的信仰。

  

  (文山州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陈立思)

  

  

  

  公平和正义早就在人民心中,它只需被激活,而无需被教导。检察官并不是比其他人更懂得什么是公平正义,而是承担了运用法律,保障公平正义得到实现的责任和使命。片中反复出现一个问题“法律没有错,那是谁错了呢?”一位前辈教导我们:“我们办理案件,如果一个案件的处理结果让我们心中的天平失衡,那一定是我们有哪一步走错了。”作为检察人员,我们一定要常常自查、自省,常常叩问自己的良知、道德,要像吕玲玲一样,有质疑的勇气,更要像韩明一样,有改变的决心。我们是渺小的,但我们的观念和思想却可以撬动他人的人生,正如影片中韩明所说:“法律的权威是来源于老百姓最朴素的情感期待,我们要做为了人民,对得起人民的检察官。”

  

  (文山州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吕子琪)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yw/sy/202402/t20240228_631853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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