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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案 | 做“地推”怎么就被抓了?

发布时间:2024-03-02 来源: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来源 | 金山检察


  有这样奇怪的街头摊位,摆满了各种精美商品却只送不卖,而只要拿出手机扫码即可获得“礼品”。当心,这种看似免费的“好事”,实则为服务电信网络诈骗的“地推引流”,一不小心,就会掉入诈骗“陷阱”!2023年8月,经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李某、孙某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法院判处相应刑罚。

  

  案例回顾

  

  “我们在给影院做推广,只要扫一下二维码,再拉30个好友进群就可以随意挑选一份礼品。”2023年4月,王先生在逛街时碰到一对摆摊的男女声称扫码拉微信好友入群即可免费赠送礼品。拿出手机扫一扫就能拿到实用精美的礼品?遇到如此“好事”,王先生毫不犹豫地扫了码并将好友小周等人拉入群内。

  被王先生拉进群后,看到有人在推荐一款做任务可返利的APP,群内还时不时有人晒出收益,为了赚外快,小周随即也下载并注册APP账号开始做起任务。试水投入几百块后,发现的确能拿到投资回报,也能成功提现,小周对于“做任务赚钱”更是深信不疑。

  然而,就在小周投入十几万完成任务准备提现时却被平台告知无法提现,“客服”也不回应,他这才意识到被骗,匆匆报警求助。民警在办理该案时发现,李某、孙某有为诈骗团伙提供“地推引流”服务的嫌疑,遂于2023年5月将两人抓获。

  据悉,2023年2月,李某和女友孙某被高额收益吸引,根据上家的要求,开始做起“地推引流”。

  为增加推广成功率,两人特意购买了大批小礼品,并用“给影院做推广”“做公益项目”等理由包装推广行为。不明真相的群众以为自己获得了好处,纷纷被忽悠着扫码拉好友建群,殊不知已经成为诈骗分子精准筛选出的目标“受害人”。

  “对方没有实体店铺也没有实际商品,而且提了很多奇怪的要求,不能拉老人小孩进群,聊天记录必须删除,结款只用虚拟币……其实我们很快就发现对方让引流拉群是为了后续实施诈骗,但是为了钱也就一直做下去了。”两人到案后交代道。

  2023年8月,金山区检察院依法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李某、孙某二人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孙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以地推引流拉群的方式提供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说法

  “码”上有礼?当心!不法分子往往会以扫二维码进群免费赠送小礼品为幌子吸引群众,通过扫码添加微信,将人拉入特定微信群,完成实施诈骗的“引流”任务,再由电信网络诈骗集团对微信群内的被害人实施“精准诈骗”。

  检察官提醒,遇到不明人员以“扫码免费领礼品”为诱,要求转发兼职广告、拉人进群等情况时,一定要提高警惕。扫码不仅容易造成个人信息的泄露,也可能间接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大家要加强防范意识,不被一时小利诱惑,做到不轻信,不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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