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勤廉风采 > 正文

什么锅炉能将废旧塑料炼成汽油?

发布时间:2024-02-24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姚雯/漫画

  “被抓后,我终于解脱了……”坐在北京市西城区看守所的讯问椅上,潜逃22年的袁昌佳(化名)如释重负地向检察官说出这句话。在多年的逃亡生活中,袁昌佳背井离乡、躲躲藏藏,惶惶不可终日,这一切都因为22年前犯下的错……

  “鬼把戏”被冠以科学技术之名

  1998年底,袁昌佳离开老家只身前往北京,准备大干一番证明自己,因为他来之前就打听到一个老乡在北京靠“技术转让”发家致富了。到北京后,袁昌佳从老乡那里了解到所谓的“技术转让”实际上是坑蒙拐骗的“鬼把戏”,但面对金钱的诱惑,他还是选择铤而走险。

  2001年春节前后,袁昌佳以挣大钱为诱饵把自己的亲戚、老乡从老家招募到了北京。他用一张伪造的身份证注册成立了一家科技公司,在公司化名袁晨,担任总经理。公司唯一的业务就是售卖锅炉设备,对外宣传这是一种能把废旧塑料炼成汽油、柴油的高科技锅炉。

  为了扩大影响,袁昌佳利用不知情的电视台播放广告,一时间全国各地的客户都来北京考察购买这种“神奇锅炉”。有些客户很谨慎,要求现场观看锅炉“炼油”的过程。袁昌佳安排人员将客户送到大兴区的一个厂房基地,厂房中确实有一台巨大的锅炉,基地的演示人员将废旧塑料加入锅炉中,随着锅炉发出两次巨响,锅炉的另一头果然流出了汽油,演示人员告诉客户:“塑料是由石油加工而来,因此塑料经过化学反应也可以回溯成石油,这是经过国家认证的科学技术!”听起来貌似科学的论证,再加上现场实实在在的演示,两个月内,全国各地有70余名客户支付了160余万元锅炉款。

  支付了货款的客户满怀欣喜地回到家,盼着早日收到这个“神奇锅炉”,却迟迟没有消息。起初客户还能拨通公司电话,并被告知“订单量大需要排队”,到后来电话都没人接听了。大家意识到可能被骗,纷纷拨打“110”报警。短短几天,公安机关连续接到了70余起同样的报警,遂立刻开展侦查工作,终于揭开了这起所谓“高科技”骗局的真相。

  原来,厂房基地的锅炉是袁昌佳花钱让工厂专门赶制的。在安装锅炉的过程中,袁昌佳在锅炉厂房旁边建了一个小屋,里面只有一个上锁的铁皮柜和一个办公桌,而玄机就在铁皮柜里,打开铁皮柜能看到一个漏斗,漏斗连接着厂房里的锅炉,管道则埋在地下。当厂房开始演示时,发出来的两声巨响就是信号,第二次巨响后,事先躲在小屋里的人往漏斗里倒入事先购买的汽油或柴油,汽油或柴油就顺着地下的暗管流到了演示现场,让人误以为是锅炉炼出来的。公司人员分工明确,有负责接待的前台、接送客户的司机、收款的财务、在基地讲解的经理,也有小屋里的倒油手,而整个公司都在袁昌佳的指挥控制之下。

  潜逃22年他如同惊弓之鸟

  2001年2月20日,公安机关布控收网的当天,袁昌佳正好没在公司,在公司的其他工作人员则悉数被抓获归案。袁昌佳得知消息后畏罪潜逃,辗转从北京来到深圳。他买了一张假身份证,改头换面继续以“袁晨”的身份到了东莞,生活看似风平浪静,但他每天都提心吊胆。

  在潜逃的日子里,袁昌佳轻易不敢与家人联系,更不敢回家,也不敢乘坐火车、飞机。每当在电视中看到被抓捕的犯罪嫌疑人,或是听到外面的警笛声,袁昌佳都心中一颤,如同惊弓之鸟,不能安宁。这一逃就是22年,当年的袁昌佳摇身一变成了东莞一家连锁超市的店长“老袁”。

  22年来,公安机关始终没有放弃对袁昌佳的抓捕,上网追逃、明察暗访、公开劝返,虽然参与侦办的民警换了一拨又一拨,但案件的侦办从未中断。

  20多年里,袁昌佳通过打探得知同案犯都已经陆续服刑完毕出狱,开始了新的生活,他心中既悔恨又犹豫,几次想过自首,但又畏惧法律的制裁,终究还是没有勇气。

  从“零口供”到认罪认罚

  随着侦查技术的不断进步,2023年4月8日,公安机关通过技术手段锁定了袁昌佳,并成功将其抓获归案。至此,这起22年前的诈骗案真正告破。

  然而,袁昌佳到案后依然存在侥幸心理,辩解自己当年的行为只是虚假广告行为,并不是存心诈骗他人钱款。

  针对此情况,西城区检察院承办该案的检察官积极释法说理,向袁昌佳详细阐明认罪认罚可以获得从宽处罚,帮助其放下思想负担。同时针对袁昌佳的辩解,检察官仔细审查当年的侦查卷宗,梳理出所有能够指控袁昌佳犯罪的证据,并排除了合理怀疑。在讯问阶段,检察官适时出示了同案犯的部分供述以及部分被害人陈述、辨认笔录,用铁证还原了当年袁昌佳在整个诈骗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

  为了证明“老袁”就是当年的袁昌佳,检察机关引导公安机关对袁昌佳的家属取证,就袁昌佳提到的相关细节与其家属进行核对,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最终,袁昌佳自愿认罪认罚。

  经西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2023年12月15日,西城区法院认定被告人袁昌佳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12万元。袁昌佳当庭表示不上诉,“我深刻反省自己的行为,一定好好改造,重新生活。”


原文链接:http://www.jsjc.gov.cn/shzs/fzzc/202402/t20240220_1596126.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