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西藏首例地热水资源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宣判

发布时间:2024-02-20 来源: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获悉,近日,察雅县人民法院对察雅县人民检察院起诉的我区首例地热水资源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进行了宣判,确认相关行政机关对察雅县吉塘镇地热水资源被非法开采使用的违法行为未全面履行监管职责的行为违法,该案也成为我区第二起检察机关成功起诉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例。

  

  2023年5月初,昌都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昌都市察雅县吉塘镇某温泉酒店污水直排案时发现,该温泉酒店使用的温泉水属于地下热水,酒店长期对外经营温泉洗浴业务,但未办理行政许可手续和缴纳地热水资源相关税费,造成国有财产流失,损害国家利益。

  

  2023年5月27日,昌都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对取水用水企业违规开采使用吉塘镇地热水资源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管和查处,确保察雅县辖区地热水资源依法依规使用;建议加强联动配合,督促违法企业依法缴纳地热水资源相关税费。

  

  检察建议制发后,察雅县税务部门及时收缴地热资源税及滞纳金,已按检察建议的要求整改到位。察雅县水利和自然资源部门仅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的决定,未依据《水法》和《矿产资源法》等规定作出相应行政处罚和采取有效行政措施,仍存在履职不到位的情形,国家利益处于受侵害状态。2023年8月26日,昌都市人民检察院将本案移送察雅县人民检察院起诉。9月25日,察雅县人民检察院向察雅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确认行政机关对吉塘镇地热水资源被非法开采使用的违法行为未全面履行监管职责的行为违法;判令行政机关继续履行法定职责,依法查处无证开采、使用地热水资源的行为。

  

  提起诉讼后,行政机关高度重视,继续依法履职,通过联合执法,对温泉井及相关设备进行查封,对两家企业无证开采、使用地热水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督促取水用水企业缴纳水资源费,没收其违法所得,吉塘镇地热水资源保护综合治理取得成效。

  

  2023年12月18日,察雅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该院院长作为审判长主持庭审,察雅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出庭起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及诉讼代理律师出庭应诉。鉴于被告已依法履职且检察机关第二项诉讼请求目的基本实现,察雅县人民检察院当庭变更诉讼请求为“确认违法”。12月26日,察雅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确认被告对察雅县吉塘镇地热水资源被非法开采使用的违法行为未全面履行监管职责的行为违法。宣判后行政机关未上诉,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西藏是“亚洲水塔”,地热水资源十分丰富,地热蕴藏量位居全国前列,而地热水资源不仅是重要的水资源,也是重要的矿产资源。

  

  据介绍,本案中,因相关行政机关对地热水资源的监管和保护不到位,导致违规开采使用的情况频频发生,造成环境污染和国家税费损失,地热水资源不能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其独特的价值。本案诉前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检察机关及时启动诉讼程序,以“诉”的方式督促行政机关转变观念,纠正长期以来的对地热水资源监管缺位、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充分体现了检察公益诉讼独特的司法价值。在庭审中,法院和检察院“两长同庭”参与庭审、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出庭,公益诉讼起诉人对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目的进行了阐释,行政机关对其监管职责也予以明晰,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原文链接:http://www.xz.jcy.gov.cn/jwgk/zjdt/202402/t20240201_6281645.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