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地检察机关联合出台《意见》 共同服务保障川藏铁路建设
近期,四川省检察院、西藏自治区检察院、川藏铁路有限公司制定《关于为川藏铁路建设提供高质量检察服务保障的协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加强跨区域检察协作和检企协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共同服务保障川藏铁路建设。
《意见》强调,川藏两省区检察机关要牢固树立为大局服务的司法理念,牢记“国之大者”,围绕川藏铁路“科学施工、安全施工、绿色施工”和打造“精品工程、安全工程、绿色工程、创新过程、廉洁工程”,准确把握服务保障川藏铁路建设的着力点和落脚点,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以检察办案为中心,依法能动履职,以高质效的检察履职服务川藏铁路高质量建设。
《意见》要求,川藏两省区检察机关要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川藏铁路建设刑事犯罪,坚决打击强买强卖、强揽工程、强行阻工、盗窃诈骗物资、敲诈勒索、破坏财物、职务侵占等影响川藏铁路建设、危害参建单位和参建人员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优化铁路建设施工环境。要加强与行政机关、铁路企业协作配合,联合开展专项监督治理活动,采取挂牌督办、现场指导、联合督查等形式加大办案力度。要加强与纪委监委的协作配合,认真审查办理国家工作人员涉嫌在川藏铁路建设过程中的贪污贿赂、渎职案件,努力为川藏铁路建设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意见》明确,川藏两省区检察机关要加强川藏铁路沿线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依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行为,突出打击饮用水源地污染、非法排污、倾倒危险废物、盗捕盗猎野生动物等严重污染河流湖泊、土壤和危害生物多样性的犯罪活动。要强化川藏铁路建设领域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违法行为调查等多元化监督手段,加强对法院办理川藏铁路建设领域民事、行政案件中存在的问题的监督。要运用支持起诉等手段,高度重视铁路施工中农民工工资及合法权益保护问题,聚焦建设工程领域常见的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违反行业管理规范而引起的合同纠纷,加强和规范民事检察和解工作,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意见》对成立两院一司服务保障川藏铁路建设检察协作领导小组,建立检察机关各部门办案信息共享、案件线索移送等机制提出明确要求,以联席会议、情况通报、联合督查等机制为抓手,加强协作配合,及时深入铁路企业和施工一线走访调研,摸清铁路企业和建设单位工作需求,有针对性提供检察服务保障,推动服务保障川藏铁路建设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原文链接:http://www.xz.jcy.gov.cn/jwgk/zjdt/202402/t20240201_628165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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