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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步走”做好支持起诉这项“民心工程”

发布时间:2024-01-21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民事支持起诉是检察机关依法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重要方式之一,是一项顺民意、体民情、解民忧的“民心工程”。近年来,山东省单县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积极更新司法理念,多措并举提升民事支持工作质效。在妥善办理追索赡养费或抚养费、农民工讨薪等传统类型支持起诉案件的基础上,该院将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与服务乡村振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深度融合,逐步探索出诸如支持残疾人、农村困难妇女等起诉案件新领域,在办案过程中以“三步走”模式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取得了良好成效。

  建立工作机制,形成保护合力。2022年11月18日,单县检察院与该县法院、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单位会签了《关于开展支持起诉与多元化解共同维护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常态化工作衔接机制。2022年底,该院与单县人社局联合开展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讨薪专项监督,就农民工所反映的讨薪维权问题线索向县住建局、发包公司、分包包工头进行调查核实,并听取村民、村委会等各方意见,通过农民工提出申请且符合条件的24件劳务合同纠纷案依法支持起诉,最终帮助农民工足额拿到了欠薪。专项监督结束后,农民工们感谢检察机关帮助他们拿到了劳动报酬,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由单县检察院办理的两起支持起诉案例成功获评市院精品案例及省院典型案例。

  2023年2月13日,单县检察院与该县妇联会签《关于深化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工作的实施办法》。同年3月7日,单县检察院与该县司法局会签《关于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文件会签后,单县检察院以受理的第一起涉未成年人抚养费纠纷支持起诉案为契机,充分利用检察综合履职手段,积极发挥部门联动作用,协调县妇联等部门对困难妇女有序开展走访慰问、心理疏导等救助工作,并协调单县民政局认定其为最低生活保障户,为其开立财政补贴专属账户。此外,由该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办案检察官对当事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和心理疏导,由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金,以多种方式形成保护合力。

  创新工作方式,拓宽保护路径。近年来,单县检察院积极探索建立“支持起诉+诉前调解”的诉调对接新思路,将多元化解矛盾纠纷贯穿于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全过程。该院在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后并不会“一支了之”,而是将化解当事人矛盾、修复家庭关系等作为延伸办案触角的重点方向,在检察综合履职的基础上,积极联合法院、司法局等部门共同发力、释法说理,开辟矛盾化解“多车道”,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将矛盾有效化解在诉前、解决在初始。

  创新建立“主管部门督促+法律援助+支持起诉+法院立案”的办案新模式,即由住建、人社、妇联等部门共同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履职尽责;由司法局指派律师为案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由检察机关依法支持起诉,破解当事人“取证难”“起诉难”等法律困境;由法院启动涉弱势群体案件优先办理“绿色通道”,对相关案件及时立案。该办案新模式打破了司法保护与行业监管之间的壁垒,持续释放出弱势群体权益保护势能,实现了司法权与行政权之间的良性互动,实现了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全方位保护。

  构建“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的救助新模式,形成一体化救助帮扶体系。单县检察院积极倡导部门协作,助推多元救助无缝衔接。该院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支持起诉案件过程中,将摸排到的救助线索及时移送至控申检察部门,由其开辟“绿色通道”,依法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并及时将案件办理情况、帮扶措施建议等向妇联、民政局、教育局等部门进行移送。通过经济救助、心理疏导、多方援助、善后回访等举措,开拓出一条齐参与、有特色、出成效的弱势群体救助之路,让当事人感受到检察机关为民排忧解难的真情实意。

  丰富普法形式,加强职能宣传。单县检察院组织民事检察人员组建志愿者队伍,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支持起诉专项普法宣传活动。民事检察人员对农民工工资、工伤赔偿、抚养费及赡养费纠纷等问题进行重点宣讲,通过有针对性地讲解劳动合同、工伤赔偿、法律援助、检察监督适用情形等内容,进一步扩展弱势群体的法律知识面,引导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为提升宣传效果,单县检察院与该县广播电视台进行合作,通过拍摄“支持起诉在身边依法守护你我他”等系列微视频,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支持起诉相关法律规定。同时,该院还在发放普法宣传册、悬挂横幅、开展现场法律咨询等传统普法方式的基础上,在网络直播平台开设了法治直播间,由民事检察人员于每周五晚上进行网络直播,针对直播间群众提出的支持起诉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即时解答,后台开通私信留言功能,每日由专人维护,做到疑难问题当日回复。此外,充分推广12309检察服务中心热线电话、单县检察院普法微信公众号等法律服务平台,拓展法律服务渠道,有效提升了弱势群体获得检察服务的时效性和便捷度。

  (记者卢金增 通讯员李洁)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llyj/202401/t20240117_64048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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