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勤廉风采 > 正文

不办证卖卷烟,后果很严重!

发布时间:2024-01-17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2023年9月1日,河南省灵宝市检察院依法对李某非法经营案提起公诉。近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面对确凿的证据,李某忏悔道:“没想到你们调查得这么仔细,连我在哪儿打印的假协议都查出来了,我愿意认罪认罚。我自以为很聪明,认为假借他人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就会没事,没想到还是栽了,我很后悔!”经审理,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

  李某,山西运城人,是村里公认的脑子灵活、来钱门路多的“聪明人”,2022年,他打算做贩卖卷烟的生意。卷烟属于专卖品,要想经营必须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按照规定,没有取得该证的李某是不能经营卷烟生意的,但他自以为没证经营不一定就会被抓住,即使被抓住了,通过假借他人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方式,也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多也就是被罚款。

  起初,他的卷烟交易量小没被发现,有几次被发现也是罚款了事。于是,李某的胆子越来越大,后来每次卷烟交易的金额都达几十万元。

  2022年9月29日,李某开车来到灵宝,收购了中华、芙蓉王、南京等50个品牌的卷烟622条,准备到运城等地贩卖时,被灵宝市烟草专卖局的行政执法人员查获。经依法核价,卷烟价值15.7万余元。在等待处理期间,李某返回运城让朋友找到开烟酒店的黄某,用手机拍了一张黄某烟酒店里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照片,打印了一份所谓与黄某合伙经营该烟酒店的合伙协议。

  后该案被移送灵宝市公安局立案侦查,2023年4月24日,李某接到灵宝市公安局的电话。李某在投案的路上想到黄某没有见过他,于是把自己的照片发给了黄某。到灵宝后,担心原先伪造的合伙协议有漏洞,他就在路边的一家打印店重新拟制了一份合伙协议。做好这些准备,李某来到灵宝市公安局投案,并拿出合伙协议和合伙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照片,企图蒙混过关。当日,李某被刑事拘留。

  公安机关经详细调查取证,查明李某事后编造合伙协议,意图用合伙共同经营的名义逃避或者减轻法律责任的犯罪事实。

  灵宝市检察院应邀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检察官认真研读案卷材料,发现李某可能存在其他非法经营卷烟的情况,于是制定了详细的补查方案,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公安机关最终查明李某和17家商户从2022年1月至2023年4月先后非法经营卷烟近百起,涉及非法经营金额234.82万元。


原文链接:http://www.jsjc.gov.cn/shzs/fzzc/202401/t20240116_1587209.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