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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修复后,企业又可以正常经营了

发布时间:2024-01-17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法院已经删除了我们公司的失信信息,现在公司可以继续正常经营了,感谢检察机关的帮助,让我们有了重新参与市场竞争的机会。企业盈利后一定及时履行法院判决。”近日,浙江省慈溪市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负责人对慈溪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说。

  2023年5月,慈溪市检察院民事检察官在围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开展调研走访时,辖区商会向其反映,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产品技术含量较高、市场前景广阔,但设立初期因投资股权纠纷陷入诉讼,败诉后企业和企业负责人长期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导致企业无法继续正常经营。检察官随后了解到,该企业涉诉执行案件于2019年被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之后法院每六个月就要查询一次该企业是否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经过两次以上查询,法院仍未发现该企业有可供执行财产,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已经超过两年。

  随后,承办检察官及时调阅了执行案件卷宗,发现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管理的相关规定,该企业情形符合删除失信信息的条件。于是,该院向执行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及时删除该企业的失信信息。法院予以采纳。

  经初步调查,检察官发现,上述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案件并非个案。于是,慈溪市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充分运用数字检察监督手段,从浙江检察数据应用平台调取执行案件信息、被执行人信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构建数字监督模型,筛查出符合删除失信信息条件的被执行企业。

  为实现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检察官实地走访了案涉企业,听取了当地政府、商会的意见,了解企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具体原因、目前的生产经营状况、市场前景等。同时,对申请人一方也进行了走访,听取了对删除被执行人失信信息的意见,重点选取其中涉及民营企业的执行案件制发检察建议,建议法院对符合删除失信信息条件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进行排查,及时启动失信被执行企业的信用修复工作。

  2023年6月13日,慈溪市法院在核查检察建议指明的情况后,函复已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被执行企业及法定代表人的失信信息进行了删除(屏蔽)处理。

  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强化监督效果,慈溪市检察院日前联合法院、发改委等部门出台了关于失信被执行企业信用修复工作的意见,提高市场主体对法律的可预期性和信赖度,更好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原文链接:http://www.jsjc.gov.cn/shzs/fzzc/202401/t20240117_158755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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