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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案 | 租借的豪车莫名受损,竟然是出租方的陷阱?

发布时间:2024-01-17 来源: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来源 | 检察日报

  作者 |邱恒元

  

  

  酷炫的外形、良好的性能、舒适的体验,让驾驶豪车成为不少人的梦想,但昂贵的价格也让人望而却步。随着网络租车行业的发展,豪车不再可望而不可及,大家可以租借心仪的豪车,过上几天瘾。然而,有些不法分子也瞅准了这一点,给租车者设下了陷阱。

  

  

  

  2023年5月26日,小李在浏览某租车平台时,看到一则低价租赁豪车的广告,每天只需500余元租金,就能租到一辆价值50余万元的豪车。心动的小李立刻下单,并于当晚9点来到交车地点,看到了早已在此等候的童某与李某。二人告诉小李,他下单的车型租完了,已帮他升级为更好的车型,但因与下单车型不符,无法在平台上操作,需要小李取消网上订单,转为线下租赁。见小李有些犹豫,二人展示了转账记录,表示很多客户都这样操作。最终,小李取消了平台订单,并在没有仔细检查车辆外观的情况下,与二人签订线下合同,将车辆租金及押金共计8000余元直接转给了他们。

  

  

  几天后,小李把车还给童某与李某,童某准备要退还押金时,被一旁检查车辆状况的李某叫住,李某说挡风玻璃有轻微裂痕,童某立刻表示车辆有损坏,押金不能退。小李虽然对车辆何时受损毫无头绪,但想起租车平台已帮他购买保险,便称自己只要支付50元保险费,其余修车费用应由保险承担。童、李二人立即改口称不需要小李出一分钱,只不过要等进保后才能退还押金。小李信以为真,让二人把车开走了。

  

  但等小李要求退还被扣的押金时,对方不仅不愿归还,反而要他支付修车费。当小李再次指出根据保险条款他仅需支付50元保险费时,对方又转而要求小李支付车辆的折旧费、停运费共计9000余元。

  

  对方三番五次改口索要钱财,小李感觉不对劲。2023年6月2日,意识到自己被骗的小李前往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报案。童某、李某及团伙成员邢某、惠某被抓获归案。

  

  

  

  

  

  

  

  

  

  

  

  

  

  

  无独有偶,像小李这样的被害人不在少数。据4人到案后交代,他们结伙在租车平台上通过“低价租赁豪车”的噱头吸引客户,一旦有客户下单,他们就以车型不符等理由,欺骗对方取消平台订单,转为签线下合同,并在交车前故意制造车辆受损或是在交车时隐瞒车辆损坏情况,等到客户还车时,他们以车辆损坏为由,通过伪造维修单据、索要维修费和折旧费等方式,占有被害人的租车押金。

  

  2023年11月3日,徐汇区检察院对该案依法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童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被告人邢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判处被告人惠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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