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夫妇上演“再离婚”戏码
离婚多年的夫妻,为多得一个还建房指标,竟再次“闹离婚”。日前,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检察院通过制发再审检察建议,依法监督法院再审改判一起虚假离婚诉讼案。同时,该院向法院、民政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建立婚姻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在全市率先实现诉讼离婚和登记离婚信息互通互享。
李某于1998年与前夫经武汉市武昌区法院调解离婚,二人未到民政部门进行备案。2007年,二人得知婚姻存续期内的房产即将拆迁,根据当时的政策,如果夫妻俩正处在“离婚未离家”的阶段,可以一人分得一套还建房。彼时,李某与前夫早已分开多年,为了分得两套还建房,两人商议后决定“再离一次婚”。
2007年9月,李某持虚假结婚证件向武汉市东西湖区法院起诉,请求与丈夫解除婚姻关系,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同年10月,经法院调解,李某与前夫再次“离婚”并达成协议,拆迁房产由两人共同所有,分别占有相应产权。而后,李某与前夫据此民事调解书,获得了两套还建房。
2022年11月,李某前夫因对财产分割不满,向东西湖区检察院检举李某虚假诉讼的行为。该院接到线索后认为这起离婚纠纷案确实存在疑点,遂立即启动监督程序,对案件展开调查核实。
“以前,民政部门对法院判决、调解离婚,宣告婚姻无效以及撤销婚姻登记的案件信息掌握不及时,这就导致婚姻信息更新不及时,让有些‘别有用心’的人钻了空子。”承办检察官介绍,经调查核实,李某正是利用法院与民政部门信息不对称、各个法院间信息不互通等漏洞,骗取法院民事调解书,非法获得还建房。
东西湖区检察院以民事调解书系当事人隐瞒真实婚姻状况、通过虚假诉讼获得为由,向东西湖区法院制发再审检察建议。同年12月9日,法院裁定再审,并于2023年6月20日裁定撤销原民事调解书,驳回李某的起诉。
信息不对称,不仅影响了法院审判,也影响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工作效率。为延伸监督效果,加强溯源治理,检察官在办理个案的同时,还调阅了东西湖区法院近年来离婚案件清单及裁判文书,并前往区民政局比对核实离婚诉讼案件当事人的婚姻登记状况,发现在法院诉讼离婚的当事人,其婚姻信息基本上都未更新。检察官又通过司法行政部门调查核实到虚假诉讼当事人李某系执业律师。
为防范和减少类似案件发生,2023年7月13日,东西湖区检察院分别向区法院、区民政局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建议双方及时建立婚姻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同时,该院向武汉市检察院汇报该情况,武汉市检察院随后向武汉市司法局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对李某作为执业律师弄虚作假扰乱诉讼秩序的行为进行惩戒并开展行业警示教育。
2023年10月12日,在东西湖区检察院的推动下,东西湖区民政局和该区法院密切沟通协作,会签了婚姻信息交换和共享工作机制,在武汉市率先实现诉讼离婚和登记离婚信息互通互享,弥补了婚姻登记上的管理漏洞,为虚假离婚诉讼的溯源治理奠定坚实基础。10月25日,武汉市律师协会也书面回复称,已对李某进行惩戒并开展行业警示。
原文链接:http://www.jsjc.gov.cn/shzs/fzzc/202401/t20240110_158567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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