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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宝鸡渭滨区:公益诉讼守护民生

发布时间:2023-12-27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2022年以来,发出涉民生领域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26件,行政机关在回复期限内纠正违法行为或履行职责案件的比例达98.5%。5件案件被省院评为典型案例,3件案件入选最高检“千案展示”案例。这是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检察院近两年来注重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保护民生民利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渭滨区检察院聚焦解决群众身边“急难愁盼”,以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为着力点,保障民生福祉,努力把群众期待的好事办实、实事办好。

  办案中,该院在依法启动诉前磋商、生态补偿等程序,提高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对公共环境、自然环境的治理效果基础上,坚持赔偿损失与修复治理并重,对破坏生态环境的侵权行为,督促侵权人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积极补植复绿,落实修复责任。

  为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渭滨区检察院立足食药“小专项”,全面贯彻“四个最严”要求,会同相关行政机关定期开展食药安全检查、线索移送和专项整改,以“小专项”带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体系,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该院在履职中发现某些公司对“温补气血口服液”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欺骗消费者,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以此案为契机,在全区开展了药品广告违法行为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办理违法药品广告案件5件,有效规范了药品广告市场,维护了群众用药安全。2022年以来,该院共发出食品药品检察建议37件,开展相关专项监督活动3次。

  (记者孙立昊洋 马金顺 通讯员张玮)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312/t20231224_63802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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