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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和平区:签署意见规范民事支持起诉工作

发布时间:2023-12-24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王玲 通讯员邓帅 杜嘉智)为更好地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日前,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检察院与和平区法院签署了《关于协同开展新时代民事支持起诉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进一步完善民事审判、民事检察工作的衔接,加强和规范民事支持起诉协作配合工作,通过“支持起诉+多元解纷+司法救助”模式,构建区域社会治理新格局,筑牢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防护墙”。

  《意见》从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原则、适用案件范围、具体办案流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结果反馈、宣传联动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夯实民事支持起诉协作配合基础,形成弱势群体诉权保护司法合力。同时,构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注重将支持起诉工作与听证、调解和解、司法救助等程序融合,切实帮助弱势群体解决实际困难。

  下一步,和平区检察院将强化与法院的协作配合,打好“支持起诉+多元解纷”“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组合拳,进一步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312/t20231220_63749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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