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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公开听证” 有力度更有温度

发布时间:2023-11-25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内蒙古检察机关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进公开听证的要求,能动履职,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温度和公平正义,真正让办理一案起到警示一片的作用,达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

  

  

  监督“私屠乱宰” 护航食品安全

  

  通辽市检察院

  

  

  

  

  

  

  近日,通辽市检察院在一起刑事案件中发现辖区内存在收购、屠宰病、残、死因不明的牛的公益损害线索,初步调查后,2023年10月31日,该院对该公益受损情况进行立案。经进一步调查发现,2017年该私设屠宰点开始无证经营,在没有任何屠宰、检疫手续的情况下,长期从事牛羊屠宰活动,收购死因不明的牛进行屠宰、分割销售,并将屠宰污水直接排放到屠宰点所在农屋院内的渗水沟中,危害群众食品安全,并且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11月14日,通辽市检察院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相关行政机关代表参加,对该案件中发生的“私屠乱宰”情况缺少监管的问题原因进行分析,明确监管职责,并对监管措施提出了意见建议。

  

  未经国家定点实行屠宰的牛羊屠宰点与正规的屠宰点相比,存在场地卫生脏乱、逃避检验检疫、屠宰牛来源不明、屠宰设备缺少监管等问题,给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带来较大隐患。通辽市检察院将持续跟进监督,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形成监管合力、积极履行职责,对本市范围内存在的私屠乱宰行为加大监管力度,确保百姓餐桌上的安全,守护群众一方净土。

  

  

  “虚假”婚姻撤不掉 一纸建议解难题

  

  突泉县检察院

  

  

  

  

  

  

  近日,突泉县检察院通过“公开听证+检察建议”的方式解决了一起以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的行政争议案件。

  

  2007年12月28日,刘某与妻子赵某进行结婚登记,二人未到现场登记,而是将刘某的婚姻登记证明材料和赵某虚假的婚姻登记证明材料委托给他人代为办理,一起生活数年后,赵某返回原户籍地生活。现赵某已用其真实身份信息与他人登记结婚。2023年7月,因刘某与赵某存在虚假的结婚登记行为,且未能撤销,导致刘某无法与他人进行结婚登记,遂向突泉县检察院申请监督。

  

  突泉县检察院接到监督申请后,为确保当事人能够正常行使结婚登记权利,立即展开调查核实。经审查查明,刘某与赵某用虚假信息骗领结婚证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扰乱了正常的婚姻登记秩序,该行为应当予以纠正。

  

  突泉县检察院于近日举行公开听证会,会议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县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及当事人参加。

  

  听证会就县民政局应否撤销刘某与赵某的结婚登记问题展开讨论,后经听证员评议,一致赞同突泉县检察院向县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撤销刘某与赵某虚假的婚姻登记。县民政局当场采纳检察建议,并表示将依法作出撤销决定,至此一场历时16年的虚假婚姻画上了句号。

  

  

  “检察建议+公开听证” 按下生态“美颜键”

  

  鄂托克前旗检察院

  

  

  

  

  

  

  走进大沟湾,绿荫环绕,流水潺潺,一排排青砖“窑洞房”,一棵棵苹果树弥漫着香甜的气息,风景独特的鄂尔多斯沙漠大峡谷,游客戏水、拍照……过去的穷山村变成了城里人向往的“桃花源”,改善的不仅仅是人居环境,更扮靓了美丽乡村。

  

  坐落于鄂托克前旗城川镇大沟湾水库,为黄河一级支流无定河岸线范围,鄂托克前旗检察院检察人员在履职中发现,附近堆放大量建筑垃圾及少量生活垃圾未及时清理,影响了河势稳定和行洪安全,破坏了河道生态环境,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为对河湖“四乱”问题进行有效治理,鄂托克前旗检察院组织带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行政机关代表等,前往大沟湾水库现场实地查看建筑垃圾乱堆情况,并召开听证会。该院于近日向城川镇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

  

  收到检察建议后,城川镇人民政府第一时间安排部署,成立专门整改小组,全面清理建筑垃圾,并积极开展治理“回头看”活动,河湖“四乱”问题全部整治完毕。

  

  

  

  综合通辽市检察院、突泉县检察院、鄂托克前旗检察院信息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jcdt/202311/t20231120_607001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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