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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 | “检察蓝”守护“泳池蓝” 助力游泳场所依法合规经营

发布时间:2023-11-17 来源: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来源 | 徐汇检察


  近年来,全民健身逐渐蔚然成风,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健身锻炼身体,增强体魄。其中,游泳不仅健身效果好,还舒爽宜人,因而深受大家青睐。特别是在健身房挥散汗水后,如果再能游把泳,别提有多畅快了。因此,越来越多的健身场所开始增设游泳池等设施。然而,这些游泳池的安全与卫生有保障吗?

  01

  健身房里的无证经营泳池

  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的过程中发现,辖区内有7家设在健身房内的游泳场所没有取得相应的营业执照和卫生执照,存在安全隐患,曾受到行政处罚。

  (无证经营的游泳池)

  游泳运动有专业技术性强、安全保障要求高等特点,属于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因而,多项法律法规对游泳场所的经营管理提出了严格要求。未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的游泳场所,难以保证从业人员资质监管、游泳救生员配置标准、卫生条件等符合相关要求,进而增大公共卫生隐患和安全事故风险,侵害公共安全和卫生领域的公共利益。同时,游泳场所无证经营也对市场经营秩序造成负面影响,不利于营商环境的优化提升。

  

  02

  诉前磋商助力游泳场所规范经营

  2022年修订、今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明确规定了未经许可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由政府体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责令限期关闭,给无证游泳场所治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为加强辖区内游泳场所监管力度,筑牢公共安全卫生防线,徐汇区人民检察院与相关行政机关展开磋商,通报无证游泳场所经营情况,并督促履职,确保这些游泳场所依法合规经营,期间,与相关行政机关保持沟通,实时关注行政执法过程。2023年8月,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对存在问题的游泳场所进行复查,发现仍有2家存在问题,遂再次与相关行政机关展开磋商,并一同实地走访查看。

  (检察官与相关行政机关一同实地走访查看)

  日前,相关行政机关已联合其他部门推进无证游泳场所专项治理,对涉案无证游泳场所进行处理,后续将加强对辖区内游泳场所的日常监管,并与其他部门及属地街道形成合力,共同营造健康有序的行业环境。

  

  

  建设体育强国,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内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为依法保障全民健身、发展体育产业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遍布在城市中的健身场所,既是建设体育强国的需求,亦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依法保障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维护人民群众公共利益,是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职能的应有之义。

  下一步,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与相关行政机关加强协作,共同推进落实长效监管机制,助力体育事业健康发展,积极回应民生关切,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实际行动守护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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