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八面廉风 > 正文

基层 | 四单位签订这项《备忘录》,促进博期间安全生产行刑双向衔接协作

发布时间:2023-11-02 来源: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来源 | 青浦检察

  

  为继续服务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国家战略,青浦区检察院联合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支队召开护航进博专项会议。会上,四家单位就《安全生产行刑双向衔接协作备忘录》举行了签约仪式,并对安全生产领域护航进博专项工作情况进行了交流座谈。

  

  

  今年,最高检发布《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 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就行刑双向衔接提出了要求。为统筹推进本区安全生产范围内的行刑双向衔接,持续护航进博及青浦区生产安全,本院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青浦区工作实际,梳理制定了本协作备忘录。

  备忘录中提到的正向衔接是指: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应急管理部门对涉嫌犯罪案件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而不移送的,应当建议区应急管理部门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对于公安机关可能存在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情形的,应当依法开展立案监督。

  备忘录中提到的反向衔接是指:

  检察机关对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应急管理部门。对依法应当追究行政法律责任的,可以同时提出检察意见,并要求应急管理部门及时通报处理情况。

  备忘录还指出:

  要在安全生产领域内构建行刑双向衔接的联席会议、联合通报、事故调查及特殊调查结论告知等多项机制。

  

  

  下一步,四家单位将继续从信息数据共享通道、联合开展综合执法检查等方面整合优势资源,积极助推区域安全治理共同体的形成,为进博会的顺利举办保驾护航。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Tb_ExcaoLmgrJp6QmBA9LQ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