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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国情实际借鉴有益经验促进法治建设

发布时间:2023-10-11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以民主和道德为基础的法治是人类历史发展的潮流,近代以来,各国均在大力推动法治化进程。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分别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近十年来我国全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也取得诸多阶段性成果。伴随着我国法治体系建设的逐渐深入,“法治”一词早已深入人心。

  在世界法治化的浪潮中如何推动我国的法治化进程,卓泽渊教授所著《我们与法治》一书,详细介绍了世界法治的基本格局和发展走向,并对我国法治面临的国际挑战进行分析,以世界视野对中华法文化进行考察,在此基础上,对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宏观构想、重要举措进行了分析和总结。

  人类发展的历史证明,内蕴民主与道德的现代法治是制约公权力的最佳治理模式。资本主义社会制度建立之后,法治成为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建设目标。无产阶级革命后,社会主义法治也应运而生,成为与资本主义法治并存,并将最终超越资本主义法治的新型法治。二战之后,人们深刻意识到,无论是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都应努力推进世界的法治化进程,从而保障人类永久的和平与安宁。为此,该书对世界法治的图景以及我国法治的现状进行了阐明,有助于读者认识两者之间的关系。

  当代世界法治国家的法律体系,以“两大主义”与“五大法系”为基本格局。从社会制度层面出发,可以将当代世界的法律体系划分为社会主义法与非社会主义法。此外,“五大法系”是大多数学者所认同的法系划分,分别为中华法系、印度法系、伊斯兰法系、大陆法系、英美法系。本书对世界法治中不同法律体系的渊源和特点分别进行阐述,并强调社会主义法治的优越性。社会主义法治是对资本主义法治的扬弃与超越,是人类历史上迄今为止最伟大的法治。

  对于当代世界法治发展的历史走向,本书第二篇将其概括为:法律形式趋同化、国内法律国际化、国际法律国内化以及国际社会法治化。法律形式趋同化是指世界各国对法典以及判例的作用均加以重视,因此出现了法律形式上的趋同走向;国内法律国际化是指原本只是一国国内的立法活动、法律制度走向了国际;国际法律国内化是指国际法律的规则被有关各国转化为其国内的法律制度;国际社会法治化是指由于国际经贸的要求、国际组织的促进、国际司法协助的推动,整个世界都在走向法治的潮流。通过对世界法治的展望,法律的全球化已经成为当代法治发展的趋势,我国也应当找准自身的定位,在推动世界法治化的潮流中作出更大贡献。国际社会的法治化必将使各国的法律产生互动,我国近年来许多法治建设中的改革举措,也不同程度地受到了他国法治化进程以及国际社会法治化的影响。例如,随着自西方兴起的“恢复性司法”理念逐渐被我国法学界与法律实务界所接受,各地的司法机关对刑事和解制度进行了探索,最终在2011年刑事诉讼法修改时,刑事和解作为特别程序被写入其中。

  以世界法治的基本格局以及发展走向为视角,可以观察到我国法治所面临的国际挑战。本书第三篇聚焦国际关税制裁、国际人权争端以及国际司法协助等方面内容,并对我国的法治建设所面临的挑战进行了详细阐述,并提出了应对的建议。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联系愈发紧密,越来越多的国内企业到外国进行经营、投资或上市。如何规避所在地国家的法律风险以及切实遵守国际准则、规则,成为我国企业海外经营面临的重要挑战。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现代公司治理观念发生变革,合规治理成为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之后,企业合规机制进入刑事司法领域,美国确立起暂缓起诉协议制度及不起诉协议制度,世界各国开始纷纷效仿。我国政府相关部门也开始引导国有企业开展企业合规建设。要解决我国法治如今面临的诸多挑战,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在立足国内实际情况的基础上,适度借鉴域外的先进经验和有益做法,并进行本土化的改造与创新。

  从世界视野角度和历史维度考察中华法文化,其对世界各国已产生极为显著的影响。现阶段,如何巩固和创造未来的中华法文化,本书认为,应当汲取过去中华法文化的精华,例如,人本主义与民本主义、法律的教化功能、慎刑的法律原则、传统的人伦精神等。除此以外,也要借鉴西方法文化中的宝贵财富。也就是说,立足中国、放眼世界,创造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文化,让其成为中国法治建设的养分,这才是中华法文化发展的方向。

  在现今世界法治化进程中,司法体制改革是一个没有完成时的重要领域,全世界的司法体制均处在动态化的改革之中。我国在世界法治化浪潮中顺势而为,法治化建设也取得了重大成就。经过多年的司法体制改革,我国在实现司法公正、改革管理体制以及确保依法独立等方面已取得长足的进步。2008年2月28日,我国向全世界发布了《中国的法治建设》白皮书,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法治建设取得的成就。卓泽渊教授将我国正在进行的法治建设重要改革举措概括为:落实司法责任、推进司法公开、加强人权保障以及强化司法监督,并对这四大重要举措的具体要求进行了阐明。只有不断发现问题,并通过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解决问题,才能实现司法公正这一法治的基本要求。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法治是我们必须而又必然追寻的目标。我国法治化进程的推动,应从国情与实际出发,传承自身的优良法律传统,借鉴世界法治的有益经验,协调好国内法治、涉外法治以及世界法治之间的关系,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从而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作者为西南政法大学刑事检察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llyj/202310/t20231007_62979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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