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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发布时间:2023-09-24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内蒙古检察机关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守护校园美好“食”光。

  

  

  守护校园美好“食”光

  

  @额尔古纳人民检察院

  

  

  近日,额尔古纳市检察院与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辖区内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品安全检查活动。

  

  

  

  

  

  

  检察人员实地查看学校食堂环境卫生、食品采购存储、加工制作、餐具消毒以及工作人员是否有健康证等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告知相关负责人要严防“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假冒伪劣食品进入校园食堂,提升食品安全意识与校园餐饮安全管理水平,排除安全隐患,保障师生饮食安全。

  

  

  

  

  

  内外联动 严防食品安全

  

  @卓资县检察院

  

  

  近日,卓资县检察院联合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教育主管部门对辖区幼儿园、中小学校校园内外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工作,严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全力保障校园师生食品安全。

  

  

  

  

  

  

  检察人员通过实地调研学校周边情况、参考先进地区经验、查阅相关书籍等方式,对当地食品经营单位经营资质是否合法、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是否干净整洁以及是否存在销售“三无”、过期、变质食品等问题进行实地检查,并向食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商家严禁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售出后给未成年带来的损害以及经营者所要承担的责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食品经营者法律意识。

  

  检察人员还走进卓资县民族幼儿园和卓资中学,查看校园内食堂后厨环境卫生、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从业人员健康情况及燃气安全等问题,提醒从业人员认真履行进货查验、食品安全自查等制度,保持经营环境卫生整洁。

  

  

  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检察院

  

  

  近日,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检察院联合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多所学校及周边“小饭桌”、超市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检察人员通过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台账、询问工作人员等方式,全方位的检查学校周边超市内进货台账管理、散装食品标签、食品保质期以及学校食堂、仓库储存、进货途径、从业人员健康证、“小饭桌”操作间环境等方面是否符合要,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检察人员还通过发放宣传单、以案释法等方式,向商户、校园食品安全负责人和“小饭桌”经营者普及食品安全、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综合额尔古纳市检察院、卓资县检察院、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检察院信息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jcdt/202309/t20230919_594571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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