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人民至上 持续做优民事支持起诉
近年来,山东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决策部署,积极主动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依法能动履职,以追求极致、止于至善的精神,全力做好民事支持起诉工作,交出了一份厚重而温暖的民生答卷。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支持根基
一是高站位谋划,统筹部署推进。2019年11月,省检察院印发《山东省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若干规定(试行)》,明确支持起诉工作原则、案件适用范围、工作程序等,助推支持起诉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各市级检察院和基层检察院结合办案实践,联合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支持起诉工作有关制度机制,全省检察机关共制定出台支持起诉工作规范性文件40个。省检察院将民事支持起诉作为“民生检察”的重要内容,持续列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引导各地重视并开展好民事支持起诉工作。2020年以来,全省办案规模和质效持续提升,受案数和支持起诉数分别是2017年度至2019年度的7.19倍和7.29倍,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数是前三年的6.24倍。
二是多途径蓄势,激发工作活力。省检察院于2020年以来连续三年编发三批共32件民事支持起诉典型案例,引导各地提高支持起诉意识,持续调动各地工作积极性,引领工作规范开展,推动提升办案质效。坚持把数字检察作为推进工作的有力方式,积极探索搭建支持起诉线上数字检察模型,实现特殊群体维权信息线上流转,自动推送。坚持把素能锤炼作为推进工作的有力载体,综合运用业务竞赛、庭审观摩、跟班学习、挂职交流等途径,积极构建“培训+办案+研究”民事检察一体化办案团队培养模式,厚植民事检察人才基础。坚持把品牌创建作为推进工作的有力引擎,引导各市县检察院担当作为,因地制宜探索新形势下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新模式、新载体、新举措,不断丰富山东支持起诉品牌内涵,打造一批具有特色的品牌集群。
三是多维度宣传,畅通案源渠道。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媒介载体,结合民法典专题宣传活动、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职能及成效的宣传。同时,加大对所办理的民事支持起诉典型案件的宣传力度,引导弱势群体理性依法维权,在遭遇诉权困境时理性依法维权,主动寻求检察帮助和服务,着力破解检察机关线索匮乏、受困群众求诉无门的“两难”困境。
二、拓展支持领域,丰富支持内涵
一是专项引领,突出支持重点。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民事检察部门支持起诉工作指引》有关规定,聚焦农民工等弱势困难群体“讨薪难”问题,在2022年面向全省检察机关组织开展的建设工程领域支持农民工起诉专项活动中,共受理支持起诉案件5050件,支持起诉4986件,同比上升10.16%,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2435件。
二是延伸触角,拓展支持范围。准确把握民事支持起诉制度的职能定位,立足工作实际,审慎探索拓展支持起诉案件类型。目前,通过积极探索,已将支持起诉的案件类型从传统的追索劳动报酬、劳动争议纠纷领域逐步扩展到合同纠纷、物权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消费者预付卡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人格权纠纷、婚姻家庭纠纷、退役军人及军属权益保护等众多领域,推动更多弱势群体通过诉讼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是有限介入,规范支持程序。在支持起诉过程中,坚持明确法律定位,将有限介入原则贯彻始终,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进行精准审查,从支持起诉程序空间、支持起诉案件范围、审慎运用调查核实权等方面落实有限介入的要求,避免造成双方当事人诉权的实质不平等,破坏民事诉讼结构的平衡。同时,合理运用调查核实权,引导当事人自行收集证据,对于专业性较强或者受害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的关键证据,依法提供必要的协助。
三、创新工作机制,提升支持质效
一是“支持起诉+多元和解”,多方协同纾民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运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实现弱势群体维权、社会关系修复与节约司法资源的有机统一。深化检律协作,把诉前引导和解作为重中之重,根据案件情况,邀请多方力量参与释法说理和心理疏导,力争把矛盾化解在诉前、解决在当地。针对当事人有支付能力、有和解意向的案件,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共同促成双方协商和解。
二是“支持起诉+公开听证”,阳光办案解民忧。对疑难复杂的支持起诉案件及时组织公开听证,充分听取案件当事人意见,同时引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基层组织代表等作为听证员参与,切实保障当事人双方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消除疑虑,解开心结,让公平正义更加可触可感。对个别涉及家庭内部纠纷案件进行“上门听证”,解开当事人心结,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三是“支持起诉+司法救助”,延伸服务暖民心。对于涉及弱势群体或者纠纷导致当事人生活困难的案件,各地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在办案过程中主动培树救助意识,坚持“应救尽救”原则,注重与控申检察部门沟通,启动救助程序,帮助当事人解决燃眉之急,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检察温度。
四、强化协作联动,凝聚支持合力
一是强化内部协作,激活“四检融合”。坚持“四大检察”融合发展理念,在民事支持起诉工作中切实增强一体化办案意识,主动加强与刑事、未成年人、案管、控告申诉等检察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掌握案件情况,统筹协调线索移送、案件调度、力量调配等事项,协同开展信访处置、矛盾化解工作,实现优势互补、同频共振。
二是注重外部联动,谱好弱势群体维权“协奏曲”。注重加强与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法院、法律援助中心、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仲裁委员会、妇联、残联等机关和部门的协调联动,多渠道及时了解弱势群体维权需求,通过会签文件、联席会议等形式,建立完善信息共享、联合调解、案件会商等常态化支持起诉工作外部衔接配合机制,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参与、法检推动、协同共治”的“多位一体”的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保障体系。截至目前,全省共建立协作机制60余项。
五、助推社会治理,彰显支持价值
一是主动履职作为,打造案件受审“快车道”。坚持将能动检察理念贯穿落实于履职全过程,积极运用支持起诉职能衔接法院诉讼程序,协调法院对支持起诉案件依法快审快结。例如,东营市河口区检察院与区法院合力打通农民工维权讨薪“绿色通道”,让网格信访对接、指导起草诉状、支持起诉受理、协助到法庭立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与法院的立案材料审查、网上快速立案、及时移送快审团队等工作无缝衔接,形成了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法院强化诉讼引导的便民新模式。
二是强化跟踪问效,交出群众满意“成绩单”。在支持起诉的同时,努力做好“后半篇文章”,主动跟进支持起诉后的判决、执行情况,对于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启动执行监督程序,并逐一回访弱势群体款项兑付情况,防止出现“法律白条”。
三是推动长效常治,打好诉源治理“治本仗”。主动将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融入社会治理大局,注重发现个案背后的深层次社会问题,推动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厚植双赢多赢共赢工作理念,在个案办理基础上,着力深挖背后社会治理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以及制度、管理方面的漏洞,综合运用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履职,以检察机关的“我管”促职能部门的“都管”,实现个案办理、类案监督、行业治理和系统治理有机统一。
人民至上,是掷地有声的誓言,更是念兹在兹的行动。下一步,山东检察机关将持续聚焦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充分发挥民事支持起诉职能作用,以更大力度扛稳扛实为人民司法的检察责任,以更高质效能动履职奋力绘就检察为民的时代画卷。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llyj/202309/t20230920_62877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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