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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基层检察院对230万亩农田的守护

发布时间:2023-09-13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位于黄河“几字弯”最北端的五原县最大的资源就是黄河水润泽的230万亩水浇地,五原县作为农业大县,这里的耕地资源是30万人民群众赖以生存的根本。为加强对五原县耕地保护力度,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在资源保护中的重要作用,推动涉农检察工作取得实效,五原县检察院加强对全县9个乡镇的耕地保护监督,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直达耕地使用“末梢”。

  

  

  加强农资市场监管

  

  严控农肥、农药“进地”关口

  

  

  检察人员聚焦对耕地有影响的农肥、农药的监督,集中对五原县农贸市场、有关企业进行检查监督,走访当地农资生产企业、农资销售商以及农资市场。

  

  

  

  

  

  检察人员围绕农用化肥、地膜的生产和销售、农药的销售及使用等问题进行排查,重点对农肥、农药的“准入”手续及“索证索票”进行查看和监督,对农民用肥用药安全进行调研。并对排查中发现的个别农资销售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案件线索进行依法立案审查,其余符合监督规定的将监督有关单位加强履职,严控农肥、农药“进地”关口。

  

  

  集中公开听证

  

  延伸农村耕地保护“触角”

  

  

  检察人员积极推动五原县耕地资源保护,通过排查发现均存在露天烧荒频发、废旧残膜不回收、回收不彻底等情况。为提升监督刚性,五原县检察院对涉农检察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听证,对涉及露天烧荒的多个乡镇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有关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履职,全面整改,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合理有效保护县域土地资源安全,加大白色污染防治力度,加强对农田生态环境监管力度,促进耕地可持续发展,让人民群众的“饭碗”更加健康牢固。

  

  

  

  

  

  听证会上,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和听证员均认为通过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促进有关单位压实监管职责、促进农村耕地资源可持续发展十分必要。有关单位和乡镇政府也表示,检察机关的监督是在帮助和提醒行政单位耕地保护不能有疏忽和懈怠,从法治的角度凝聚更多力量持续推动耕地保护。

  

  

  跨区域、跨部门协作

  

  扩展水资源保护“朋友圈”

  

  

  耕地对水资源十分依赖,而“沿黄”水资源保护需要凝聚各相邻旗县区检察院、水行政单位和水资源管理单位的共同力量。

  

  

  

  

  

  五原县检察院先后与杭锦旗检察院等6个基层院建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跨区域协作工作机制》,与乌拉特前旗检察院等7个基层院建立《乌梁素海协作保护工作机制》,与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永济分中心等5个单位建立《黄河流域(临河区至五原县段)五排干生态保护跨区域、跨部门协作机制》。

  

  

  监督与普法“双管齐下”

  

  达到“三个效果”统一

  

  

  五原县检察院在加大耕地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的同时,进一步强化普法宣传的警示教育作用,与各乡镇、农场、办事处加强普法协作,形成普法执法联动机制。检察人员开展普法下乡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解答耕地资源法律问题,“面对面”交流等方式向群众解答了耕地资源保护问题。

  

  

  

  

  

  检察人员还利用新媒体录制多期涉农“普法剧”,转发到各村、小组联络群进行普法宣传,以贴近群众和农民朋友喜闻乐见的方式送法进乡村,深受群众欢迎,将办案效果和检察宣传效果有机统一。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jcdt/202309/t20230904_592006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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