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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好“实新优”三字诀 高质效开展简案快办工作

发布时间:2023-09-13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河南省邓州市检察院深入贯彻最高检、省(市)院关于全面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的有关要求,通过加强沟通协调、建强工作机制、配强办案团队,依法能动履职,切实念好“实、新、优”三字诀,实现了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的实质性推开,促进了简案快办工作的提质增效。

  在“实”字上下功夫,夯实简案快办工作根基。实就是务实扎实。一是更新司法理念。该院2022年办理的刑事案件总量和员额检察官人均办案量均居南阳市第一,为了提升办案质效,该院多次召开内部研讨会,就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形成思想共识;与邓州市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多次召开联席会议,从多赢共赢角度阐述繁简分流对推动刑事诉讼全过程办案质效提升的重要意义,推动理念共转变、工作聚合力。二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由1名员额检察官、2名检察官助理、2名书记员组成的简案办理团队。三是健全工作机制。与邓州市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共同出台意见,确保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运行,目前暂对符合简案办理条件的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非法捕捞,非法狩猎5类案件先行先试,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

  在“新”字上做文章,探索简案快办新路径。新就是创新办案模式,激发工作新动力。一是强化依法提前介入,推进繁简分流关口前移。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简案办理团队对上述5类案件在案件事实、证据、管辖、时效等方面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建议,防止案件后期出现退查、延期等增加诉讼时长的问题。二是简化程序和文书,跑出简案快办“加速度”。对简案采用“一单式”权利义务告知书和“表格式”讯问笔录、审查报告、起诉书等文书。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不再制作审查报告、公诉意见书等文书,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简化公诉意见书等文书。繁简分流工作机制运行以来,危险驾驶案平均办理时间由18天缩短为6天,交通肇事案平均办理时间由27天缩短为8天,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平均办理时间由23天缩短为7天,大幅提高了案件诉讼效率。

  在“优”字上出真招,确保简案快办高质效。优就是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在简案办理中落到实处,把每一个简案办优。一是简案办理不止步于快,把案结事了人和作为价值追求。简案办理团队在对危险驾驶(造成事故)、交通肇事等案件依法提前介入阶段,联合公安机关加大调解力度,积极促成刑事和解,防止为追求快而忽视矛盾化解,影响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二是坚持宽严相济,探索简案轻罪治理新模式。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诉前主导和审前过滤作用,与公安、法院就5类案件的证据标准和无社会危险性不捕、相对不起诉标准及可提出缓刑量刑建议标准等达成一致意见,共同推动轻罪案件办案质量提升。简案快办机制运行以来,5类案件未出现捕后不诉、撤回起诉、无罪判决等案件质量问题,进一步释放了司法善意,彰显检察温度。三是简案快办与“不起诉+”深度融合,促进社会综合治理。推行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20余名醉驾的犯罪嫌疑人参加了交通秩序维护、远离酒驾宣传等活动,10余名为上游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转账的犯罪嫌疑人参加了反电诈、反网赌宣传单发放活动,真诚自愿认罪认罚。推行不起诉+公开宣告,对8名被不起诉人到其所在单位、所在社区进行不起诉公开宣告,起到了普法宣传和预防犯罪的积极作用。推行不起诉+检察意见,加强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对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后,共向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发送检察意见53件,相关人员受到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作者单位: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检察院、河南省南阳市人民检察院)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llyj/202309/t20230905_62730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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