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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回头看” 使检察建议更具刚性

发布时间:2023-07-28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家园,检察机关责无旁贷。近年来,内蒙古检察机关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建成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构筑祖国北疆万里绿色长城贡献智慧和力量。

  

  

  践行恢复性司法

  让“生态修复”落地开花

  @呼和铁检院

  

  

  近日,呼和浩特市铁路运输检察院对2020年办理的一起草原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开展检查监督,对该案的问题整改以及植被恢复情况进行实地调查。

  

  

  

  

  

  

  

  多伦县一旅游公司在未取得相关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对其承包的塘坝进行清淤并将清理出的沙子及淤泥堆放在坝基周围,压覆天然牧草地6.45亩,导致天然草原遭破坏。虽然事后相关行政机关已对侵害行为人进行了行政处罚,但是该公司清理出的沙子和淤泥压覆在草原上,侵害行为一直持续。对此,呼和浩特市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法向多伦县林业和草原局、水利局送达了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以进一步推动问题整改,尽早恢复被破坏的草场。制发检察建议后,坝基周围的淤泥虽然被及时清理,但草场植被遭到的严重破坏却没有得到修复。

  

  

  

  

  

  

  

  

  

  2023年7月,检察人员再次来到该草场,对草场恢复情况展开实地勘察。检察人员通过现场无人机航拍,获取详实的数据和清晰的细节图;通过观察坝周环境,对照前期调查的现场图,仔细查看淤泥清除的实际情况,并现场测量了牧草长势,对比流域内植被的盖度、高度、密度,认真研究牧草复植恢复情况,以确保相关问题整改到位。通过现场勘查,该案件涉及的被破坏天然草牧场基本恢复到被破坏前的状态,草原生态得到有效修复。

  

  此次整改“回头看”,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确保检察公益诉讼落地有声,切实推动了行政单位积极履职。

  

  

  公益诉讼“回头看”

  使检察建议具有刚性

  @苏尼特左旗检察

  

  

  近日,苏尼特左旗检察院聚焦生态环境保护,积极开展检察建议“回头看”工作。检察人员到现场巡查矿山企业是否按照治理方案进行复垦治理,相关职能监管部门是否及时履行监管职责。

  

  

  

  

  

  

  

  

  检察人员通过走访调查历年因为采矿许可证过期之后未积极履行矿山地质环境闭坑治理义务,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矿山发现,现已按照治理方案完成复垦治理和植被恢复,实现了“谁破坏、谁修复;谁破坏、谁补偿”的原则,取得了良好的治理效果。

  

  

  

  

  

  

  

  

  

  检察人员还通过实地查看来判断行政机关是否完全履行法定职责,同时进一步加强与相关职能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对部分治理期限暂未到期的矿山企业的后续整改情况进行持续监督。

  

  

  公益诉讼“回头看”

  建造绿色家园

  @内蒙古五原县人民检察院

  

  

  近日,五原县检察院聚焦生态环境保护,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活动,对历年办理的生态环境案件持续跟进监督,确保检察公益诉讼整改效果。

  

  检察人员实地查看林地补植复绿情况,对107亩的公益诉讼生态修复林和28亩公益诉讼执法林全面查看,并在补种地清点苗木数量,查看林木成活率及养护状况,对生态修复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跟进监督,督促案件当事人按照生态修复方案的要求对受损的生态环境进行有效的修复,最大限度确保公共利益得到保护。

  

  

  

  

  

  

  

  

  检察人员通过以往案件的办理,督促有关单位对五原县范围内的崖沙燕栖息地进行常态化保护,对其采取以自然栖息为主、人工介入保护为辅的保护模式。并对当地动物栖息地的保护情况进行调研,督促有关单位对野生动植物进行相应保护,特别是对于濒危动植物采取保护措施,以公益诉讼协同化、社会化,共同推动形成行政、司法、社会多元共治效能,提升检察公益诉讼监督质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严格履职。

  

  检察人员到五原县胜丰镇、新公中镇,对公益诉讼检察案件成果进行“回头看”。共督促清理河道175.2公里、被污染水域面积16亩、生活垃圾97吨,对可能影响行洪安全的违法构筑物进行排查,夯实检察监督职责。对可能复建的地点进行了“地毯式”摸排,留存影像资料,巩固取得的实际效果。

  

  

  

  综合呼和浩特市铁路运输检察院、苏尼特左旗检察院、五原县检察院信息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jcdt/202307/t20230726_586029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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