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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项监督”齐发力 执法公信再提升

发布时间:2023-07-28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内蒙古检察机关积极开展“两项监督”专项检查工作,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效能,力促检察监督与公安执法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发展。

  

  

  落实“两项监督” 提升监督质效

  

  @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

  

  

  近日,乌海市海勃湾区检察院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对海勃湾区公安机关2020至2022年间刑事案件与治安案件办理情况开展监督工作。

  

  

  

  

  

  

  

  

  本次专项行动利用公安专网及政法协同大数据平台摸清案件底数,分别建立立案后未移送起诉案件、不予立案案件、撤案案件、捕后变更强制措施案件、另案处理案件五类案件台账,对照台账清单重新检查审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办案人员沟通,逐案形成案件分析,梳理汇总可能需要监督的案件线索,为下一阶段监督工作开展做好充分准备。

  

  

  “两项监督”齐发力 执法公信再提升

  

  @阿右旗检察

  

  

  近日,阿拉善右旗检察院检察人员深入当地公安局各所队开展“两项监督”专项检查工作。

  

  

  

  

  

  

  

  

  本次专项行动,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对阿右旗公安局2020年至2023年的各类警情和案件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工作台账。检察人员深入旗公安局交警大队、刑侦大队和各基层派出所,通过查看接处警记录、调阅警综平台案件录入数据、查阅案件卷宗等方式对各办案部门接处警警情、接报案登记、行政案件、刑事案件进行全面评查,重点聚焦故意伤害、故意损毁财物、盗窃、诈骗等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切实摸排符合立案条件而未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以罚代刑等案件,并逐案填写《案件专项检查表》,对存在的问题当场向办案部门民警反馈,做到立行立改。

  

  

  耕好监督“责任田” 常态化做优“两项监督”

  

  @包铁检察

  

  

  近日,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人员对包头车站派出所开展了“两项监督”专项工作。

  

  

  

  

  

  

  

  

  检察人员紧紧围绕是否存在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问题开展刑事立案监督,以是否存在漏捕漏诉和违法侦查等为重点进行侦查活动监督,并同步调取了包头车站派出所2020年以来办理的刑事案件、行政处罚案件和站车交接案件办理情况,重点查阅了接处警记录、治安案件和刑事立案卷宗,认真排查瑕疵与问题,逐案筛查是否存在监督线索。监督意见反馈会上,检察人员从如何规范执法办案、规范证据固定、提高办案质量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并就近年来新增涉铁案件在侦办中存在的疑难复杂问题同办案民警进行了交流研讨。

  

  

  

  综合乌海市海勃湾区检察院、阿拉善右旗检察院、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信息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jcdt/202307/t20230727_586320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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