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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三点经验

发布时间:2023-06-27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有效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三点经验

  ——以甘肃省平凉市检察机关2021年以来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为例

  近年来,甘肃省平凉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把化解行政争议贯穿于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办理的全过程,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办案效果。2021年以来,该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案件193件,化解争议数量居全省前列,主要经验做法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构建“领导包案+市院带头+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推动工作整体提升

  平凉市检察机关通过深入研判全市行政检察工作基础和发展态势,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作为做实行政检察的重要抓手,制定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责任与时限,形成领导包案、市检察院牵头、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具体来说,一是完善责任体系。两级检察院成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实行院领导包案制度,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压实办案责任,同时将化解行政争议情况纳入检察人员考核。二是市检察院带头办案。平凉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在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中带头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共办理案件42件,高于全省、全市平均水平。办案期间,市检察院及时与省检察院沟通,明确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的受理范围,规范化解方式、标准及程序等。三是上下一体办案。通过案件交办、线索移送、座谈交流、电话指导和调研督导等方式,指导和推动基层检察院积极开展化解工作。针对个别基层检察院办案经验欠缺的问题,市检察院派员直接参与办案,推动提升基层检察院办案水平。2021年以来,平凉市检察院共向所辖基层检察院交办、移送线索97件,调研督导基层检察院工作23次,参与办理案件30余件,两级检察院目前已全部实现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零”的突破。

  二、完善“检察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的协作机制,实现良性互动

  建立、完善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环节紧密对接的协作机制,推动解决行政案件“程序空转”问题,促进依法行政。一是对接行政执法机关。平凉市检察院依托与平凉市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建立的协作机制,积极参与行政执法案件质量联合评查,摸排监督线索,参与争议化解。与市农业农村、综合执法等单位保持常态化联系,受邀就非法营运车辆、宰杀售卖活禽(畜)、城市违建拆除等执法领域的重大疑难问题开展座谈交流,从检察角度提出意见建议。二是对接司法行政部门。平凉市检察院与市司法局会签印发《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的暂行办法》,规定了日常联络、信息互通、定期联席、重大疑难执法案件讨论、通报等多项工作机制,明确司法行政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可以函邀检察机关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该《暂行办法》实施以来,全市两级检察院积极对接司法行政部门,通过受邀座谈方式共商重大问题、疑难案件32次,参与办理行政争议化解案件60余件。三是对接审判机关。平凉市检察院对移送的举报线索逐一排查、分析研判,并与市信访局、市中级法院座谈,及时了解和掌握全市行政案件情况,通过调阅市中级法院自2018年以来所有行政诉讼及非诉案件台账,发现并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29件,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三、推行“专项+听证+疏导”的办案模式,通过促进争议解决落实“三项服务”

  2021年以来,平凉市检察机关综合运用检察建议、公开听证、释法说理、心理疏导等多元化解方式,从源头化解矛盾争议,所受理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全部实现了“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切实实现了行政检察服务民企发展、服务诉讼主体、服务社会治理的目标。一是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深化“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主动走访市县工商联和全市民营企业,对民营企业发展现状与困境进行专题调研,“面对面”答疑,指导企业依法解决涉及行政处罚及诉讼类的法律问题,并立足检察职能,通过化解涉民企行政争议,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二是服务诉讼主体。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认真、全面、规范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尽最大努力解决当事人合法诉求,促使当事人自愿息诉息访。对疑难复杂、矛盾尖锐的行政争议案件及时组织公开听证,对意见较大、误解较深的当事人,安排包案领导对其开展释法说理和心理疏导,既解“法结”,又解“心结”。例如,在办理朱某、王某、胡某等人拆迁补偿诉讼监督案中,平凉市检察院办案人员先后赴崆峒区四十里铺镇、静宁县自然资源局,通过调阅执法卷宗、询问执法人员等方式调查核实,与相关行政部门座谈沟通,对当事人释法说理、心理疏导,妥善化解了矛盾纠纷。三是服务社会治理。在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中,针对所发现的行政执法中程序违法、文书不规范、法律适用不准确或执法不到位等制度性漏洞和普遍性问题深入分析研判,积极提出建议和对策,防范重大风险,助推社会治理。2021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67份,相关部门均已回复采纳,并积极落实整改。

  (作者单位:甘肃省平凉市人民检察院)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llyj/202306/t20230621_61812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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