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组织人事 > 正文

取消就业报到证 人社部门提示毕业生转档要点

发布时间:2023-06-26 来源: 七一网 作者:佚名

  

  从今年起,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退出历史舞台,未来毕业生如何入职、迁户、转档?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示,毕业生应加强与就业单位或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沟通,了解确认档案转往单位或机构的信息,明确档案转递去向,关注接收单位的通知信息,及时办理存档事宜。

  北京市人社局介绍,取消报到证后,毕业院校要按规定及时整理高校毕业生档案,根据毕业去向登记信息,明确就业单位名称、转递编号等信息,认真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特快专递渠道寄递档案。

  高校毕业生档案在校时称为学生档案,包含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等个人学习材料以及其他可供参考的材料。毕业后,高校将学生档案转递至就业单位,就业单位在学生档案基础上增加就业经历等工作材料,这就形成了人事档案。

  高校毕业生如果是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按定向招生就业,应将档案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如果是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可将档案转递至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对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将档案转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保管,或按规定在高校保留两年。

  2023年5月,人社部、教育部等五部门发文取消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简化优化求职就业手续。


原文链接:https://www.12371.gov.cn/Item/629732.aspx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