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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制报 | 马鞍山花山:检察建议助推出租车行业规范运营

发布时间:2023-05-16 来源: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2023年5月12日《安徽法制报》头版

  原标题

  检察建议:整顿出租车驾驶员队伍

  记者 袁中锋 通讯员 杨成然

  5月10日,记者从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检察院获悉,在省检察院日前评出的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社会治理类优秀检察建议中,该院就出租车行业规范管理问题向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制发的检察建议名列其中。

  2022年3月,花山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案件过程中发现,一名不符合从业管理规定人员成为了出租车驾驶员。1987年11月出生的冯某某是马鞍山市雨山区人,2018年10月,冯某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交通运输部制定出台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十条明确规定,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须无暴力犯罪记录。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的《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驾驶员,须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暴力犯罪记录以及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等。显然,冯某某已经不符合出租车驾驶员相关从业管理规定。

  在全市的出租车驾驶员、网约车驾驶员中,还有多少像冯某某这样不符合从业管理规定人员呢?为此,花山区检察院开展了深入细致的调查核实。经查,马鞍山全市共有12家出租车公司和7家网约车平台,共有3300余台出租车和8000余名驾驶员。后该院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调取了其中5000名驾驶员的电子档案,经检察和公安大数据筛查,初步查出不符合从业资格条件的“六类驾驶员”共10人。

  通过审阅案卷、走访相关部门和部分出租车驾驶员,办案检察官发现,交通运输部门在组织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审查客运经营资质和日常监管等方面存在漏洞,从而导致大量不符合资质要求的人员混入出租车驾驶员队伍中。这样不仅难以保证服务质量,更可能严重威胁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2022年4月18日,花山区检察院向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送达了检察建议书。建议该局:大力整顿出租汽车驾驶员队伍,及时撤销10名有危险驾驶犯罪、暴力犯罪、吸毒记录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并公告作废;加强对全市12家出租车公司和马鞍山市出租汽车行业协会的管理和指导,约谈被撤销从业资格证人员所属单位,督促其加强对全市3300余台巡游出租车和8000余名驾驶员的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与司法机关建立案件通报机制,一旦有出租汽车驾驶员因违法犯罪被司法机关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理时,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你局。

  规章立制促进出租汽车行业文明规范经营,建立全员教育培训制度,以增强其遵章守纪和优质文明服务意识;建立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制度,在遵守法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运营服务等方面,对出租车企业、出租车驾驶员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充分发挥典型引领带动作用,组织开展一系列具有鲜明行业特点的活动,聚焦感人事迹,褒奖凡人善举,弘扬社会正气,以点带面、辐射带动全行业素质提升。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并制定了整改方案。2022年6月13日,该局将整改情况向花山区检察院作了书面回复:大力整顿出租车驾驶员队伍,撤销、注销了10名不符合从业管理规定驾驶员的资格证;约谈了相关出租车公司和网约车平台,督促其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并合规经营。

  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与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初步建立涉出租车驾驶员案件通报、违法犯罪记录定期查询等机制。建章立制促进出租车行业文明规范经营,筹备成立中共马鞍山市出租车行业委员会,加大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继续教育培训力度,开展驾驶员评优评先、文明创建等活动。

  “一纸检察建议不仅将10名不符合从业管理规定的驾驶员清除出队伍,更推动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建立健全多个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实现了检察机关主导下的融合监督。”省检察院在点评该案的典型意义时,这样认为。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dwjs/dfdt/202305/t20230515_413609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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