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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蝇记】第四百期:财迷心窍的一级警长

发布时间:2023-05-09 来源: 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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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第一次收受红包,到来者不拒,甚至开口索贿。贪念一旦被打开,防腐意识就被抛到了九霄云外,心怀侥幸导致思想滑向腐败深渊,走上违法犯罪的不归路。”这是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原副局长、一级高级警长冯金寿退休一年后移送审查起诉前的深刻忏悔。他反省着自己一步步僭越红线、走向犯罪的人生境遇,对不堪回首的经历痛彻心扉悔恨不已。

  为“官”所愁,仕途受挫心生杂念

  1984年大学毕业后,冯金寿凭借优异的成绩被分配到浙江省公安厅工作,成为村里第一个跳出“农门”留在省城的公务员。参加工作后,冯金寿踏实肯干,兢兢业业,从一名省公安厅的普通科员,一路提任为治安总队副总队长。冯金寿担任治安总队副总队长期间,多次带队圆满完成重大安保活动,被评为上海世博会安保“全国先进个人”,享受全国劳模待遇,这也成为其职业生涯的“高光时刻”。

  自认为劳苦功高的冯金寿开始觊觎治安总队总队长的职务。然而事与愿违,与“总队长”失之交臂的他,对工作产生了负面情绪,滋生了“应付了事”的消极想法。

  2007年,冯金寿开始分管全省旅馆业和经济文化保卫工作,这让他结识了越来越多的“朋友”。请客吃饭、节礼不断,冯金寿在“糖衣炮弹”中渐渐迷失自我,与这些管理服务对象称兄道弟。

  为“财”所迷,权力变现甘被围猎

  “手中权力大了,交际圈也广了,身边做生意的‘朋友’都把我当成‘老大哥’,对我言听计从,以至于自己被围猎时还乐在其中,底线步步失守。”冯金寿回忆起自己第一次受贿的情景时说道,“2009年,一位经常与我有往来的老板,为了让我帮他在全省旅馆业推广他们公司的系统软件,一次性送来20万元现金。当时心里害怕过,但想到我帮他承揽了项目能让他获利更多时,便心安理得地收下了。”

  很快,第一次尝到权力变现甜头的冯金寿开始琢磨更“安全隐蔽”的谋利捷径。2009年,一位在全省做印章系统生意的老板也盯上了冯金寿手中的权力,为了让其公司的印章系统生意能在全省印章企业中收费,慷慨地给冯金寿送上了10%的公司干股。冯金寿面对这稳赚不赔的获利机会,并没有推脱,反而积极操办公司印章系统收费事宜。2013年5月至2019年7月,冯金寿以干股分红、干股转让款的形式收受贿赂172.28万元。

  为“房”所困,深陷泥潭难以自拔

  “以前我居住的小区环境简陋,看到朋友和邻居都陆续换了新房,心里也萌生了攀比念头,很想改善住房争面子。”冯金寿自述自己的贪腐路径时分析道。

  冯金寿购房心切的心思被一位做金融安全防护设备的老板得知后,心领神会地献上了一张优质房源的房票。然而,一张房票已不能满足冯金寿越来越大的胃口。被利益冲昏头脑的他还顺势开口向这位老板索要了50万元作为购房定金。

  2016年,面对新一轮买房热,冯金寿又向身边的“好友”打起了如意算盘。他为了购买萧山区一套叠墅,找到“好友”排忧解难,“好友们”纷纷以各种名义送给冯金寿共计61万元。冯金寿也多次为他们在承接相关业务以及行业监管等方面“开绿灯”,让他们谋取更大利益。

  “我的人生彻底毁了,本来现在我应该陪伴家人享受惬意的退休生活,现在什么都没了,要那两套冷冰冰的房子有什么用!”坐在留置室里,冯金寿流下了悔恨的泪水,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经查,2007年至2022年期间,冯金寿在担任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承接业务、行业监管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向他人索取及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349.48万元,数额特别巨大。2022年7月,冯金寿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同年11月,冯金寿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相关退缴款项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丽水市莲都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jingshijiaoyu/fanfusanji/paiyingji/202302/t20230214_862033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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